济源市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商水河卫庄涝河治理工程核准的批复(济发统〔2024〕101号)
索 引 号: ****92712/2024-00224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7日
标 题: ****统计局关于**河卫庄涝河治理工程核准的批复(济发统〔2024〕101号)
****统计局关于**河卫庄涝河治理工程核准的批复(济发统〔2024〕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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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呈报**河卫庄涝河治理工程申请报告核准的请示》(济畅达〔202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形成畅通的排洪河道,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及农作物生长,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河卫庄涝河治理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建设地点:**市承留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一是建筑工程,包含河道疏挖整治长度围1125.4m;岸堤防护MU30浆砌片石挡墙,长979.3m;桥涵工程五座,采用钢筋混凝土箱涵形式;六中支沟衔接段建设长度16m,包括河道疏挖等。二是临时工程,包含施工交通工程;施工场外供电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临时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989.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989.7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同意项目法人在施工环节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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