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高新区大燕湖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共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含装饰装修)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4-04-26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完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
特发此通知
通知书编号: | ****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公共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含装饰装修) | |||||||||||
建设地址: | **高新区科技创新园 | |||||||||||
占地面积: | 814.82 ㎡ | 总建筑面积: | 1509.26 ㎡ | |||||||||
建筑层数: | 2 层 | 地下层数: | / 层 | |||||||||
建筑高度: | 9.45 m | 地下深度: | / m | |||||||||
公建及配套设施: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遵守事项:
一、本通知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可以投入使用的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通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三、经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后,擅自改动或者变更用途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改动的单位(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2024-04-26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