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映山红大道和长江河路道路改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相关方的异议函,****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沃恒建设****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被取消。现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进行第二次公示。
项目名称 | **县映山红大道和长江河路道路改建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县映山红大道和长江河路道路改建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 |||||
最高限价 | ****7800.95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县梅山镇红军大道138号 联系电话:0564-****99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式 | 综合评估法(区间综合评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3日10时00分 | 工期 | 15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p49页第3条,该电子证书无效,作废标处理。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省宣****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p41页(2)项目班子配备中第2条,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作废标处理。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p52页,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中第(一)条,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作废标处理。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陕****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p10页第(2)条中第2小条,未见其办理保函所需的费用,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该项费用的原始凭证扫描件,作废标处理。 | |||
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基地大学城 | |||||
投标价(元)/费率(%) | ****1084.07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朱峰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
赣236********21371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郭雨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越王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园区规划支路一(创业路)、规划支路二(**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29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 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政府西侧环保局二楼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564-****893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监督股。 地址:****开发区(现****创业园****中心16 楼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64-****779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 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监督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 统在线提交**县****管理局监督股。 地址:****开发区(现****创业园****中心16楼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64-****779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县映山红大道和长江河路道路改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县映山红大道和长江河路道路改建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县映山红大道和长江河路道路改建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 |||||
最高限价 | ****7800.95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县梅山镇红军大道138号 联系电话:0564-****99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式 | 综合评估法(区间综合评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3日10时00分 | 工期 | 15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p49页第3条,该电子证书无效,作废标处理。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省宣****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p41页(2)项目班子配备中第2条,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作废标处理。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p52页,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中第(一)条,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作废标处理。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陕****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p10页第(2)条中第2小条,未见其办理保函所需的费用,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该项费用的原始凭证扫描件,作废标处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沃恒建设****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联合体成员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单位:**县南坪镇粮贸街东侧6栋 联合体成员单位:**省**市**县百善镇泗永路868号 | |||||
投标价(元)/费率(%) | ****8496.55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秦玉侠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
皖234****14198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祥光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市****公司厂区道路及附属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市****公司厂区道路及附属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市**区东塘街道**路88号**名苑4栋801 | |||||
投标价(元)/费率(%) | ****4225.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杨国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
湘136********05420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黄熙睿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蓝月大道**项目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蓝月大道**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基地大学城 | |||||
投标价(元)/费率(%) | ****1084.07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朱峰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
赣236********21371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郭雨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越王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园区规划支路一(创业路)、规划支路二(**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6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 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政府西侧环保局二楼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564-****893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监督股。 地址:****开发区(现****创业园****中心16楼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64-****779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 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监督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 统在线提交**县****管理局监督股。 地址:****开发区(现****创业园****中心16楼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64-****779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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