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地名管理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专家建议和专业咨询作用,提升我县地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决定组建**县地名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熟悉地名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对地名工作提出专业的论证意见和建议;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具有汉语言文学、历史文化专业或研究背景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具有**户籍,或长期在**工作或生活,对**地名文化有一定研究的优先,能保证一定的参与时间。
二、专家职责
(一)参与**县**(规划)道路命名、更名方案的可行性论证、风险评估,提供专家意见;
(二)参与**县地名文化保护名录认定、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出版等评审,提供专家意见;
(三)参与**县优秀地名文化挖掘、传承与弘扬、保护,地名文化宣传推广等活动;
(四)参与其他认为应当组织论证的专项工作,提出专家建议与论证意见。
三、申报方式
报名采用个人直接报名或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县地名专家资格申报表》,按要求填写、打印表格;
(二)申请人将填好后的《**县地名专家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送所在单位审核(退休专家交原工作单位审核)盖章;
(三)申请人将《**县地名专家资格申报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最高学历证明、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送至****进行统一申报。
五、相关说明
(一)地名专家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收取报名费、不与专家形成劳务关系,被邀请参加有关论证工作时参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专家咨询费;
(二)报名结束后,由县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查和研究确定,入选县地名专家工作库人员原则上不超过7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县地名专家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作需要、****民政局负责选聘、调整,人员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请于6月14日前,发送至QQ邮箱****@qq.com,也可交送或邮寄至**市****社会事务股(**市**县**大道五段360号312)。
联系人:李川,联系电话:0817—****648。
附件:**县地名专家资格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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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