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刘集镇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水务局以渭水发【2024】2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债,年度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刘集镇境内。
2.2工程规模:施工I标项:**胜利支沟、李家支沟等3条支沟,长1.897km,其中李家支沟过红色旅游专线采用顶管施工,长59m,过村砌护段加设防护网550m;**支管6条,长2.463km;**支沟管涵13座(其中过路管涵6座,排水管涵7座),**汇流口9座(其中明沟汇流口3座,暗管汇流口6座),**渡槽6座,**检查井13座。施工Ⅱ标项:清淤疏浚下**支沟1条,长0.49km;恢复改造下**支沟1条,长0.49km;**支沟1条,长0.59km;**支管6条,长3.119km,其中卤泊村顶管段长度91m;**支沟管涵3座(均为过路管涵),**汇流口4座(其中明沟汇流口1座,暗管汇流口3座),**跌水1座,**渡槽1座,**检查井9座。监理标项:**县刘集镇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2.3项目投资总额:约1586.56万元;
2.4计划工期:365天;
2.5 标段划分:**县刘集镇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程项目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依据本项目施工图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监理标段:**县刘集镇农田排水(碱)恢复保护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要求:
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
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注: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2024年05月2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03日17时00分,持CA锁在**省公共**交易平台(www.****.cn)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持投标信息确认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套(验证完后退回)到****(**省**市**区**正街88****中心F座1702室)购买招标文件。确认成功后及时****交易中心平台(www.****.cn)下载电子版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施工每套售价800元、监理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9日09:00,地点:****交易中心开标二****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通****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监督单位
本项目的****水务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丰荣街7号
联系人:李队长
电 话:0913-****06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正街88****中心F座1702室
联 系 人:庞焕清
联系电话:132****9927、176****4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