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实验室项目 | **市**区潘火街道金谷中路(东)9号一号楼5楼 | **** | 本项目拟投资700万,租赁******公司位于**市**区金谷中路(东)9号一号楼办公楼的闲置5楼,租赁面积为1453.6平方米,****实验室、办公室等区域,提供废气、废水、噪声等环境监测业务服务及检测技术开发与咨询等。 | 无 | 1、废气治理 ****实验室检****实验室废气、理化****实验室废气。有机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通过活性炭箱吸附处理后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理化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通过活性炭箱吸附处理后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实验室、光谱室产生的酸雾经通风柜收集后通过碱性喷淋塔处理后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治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一般试剂实验产生的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 清洗废水经专用管道收集,通过预处理(调节pH等方式),汇同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宁****公司****水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COD、氨氮、总氮、总磷达到《****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处理厂排放限值)后排放。 3、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减震垫,实验室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产生。 4、固废治理 废药剂、实验废液、受污染土壤样品、废试剂瓶、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微生物实验灭活检材、纯水制备耗材集中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6月04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4-05-28
﹒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5125 传真:****5125
﹒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