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渠溪猪种质**保护建设项目备份场建设申报指南
为强化渠溪猪地方种质**的抢救性收集保护工作,加快地方遗传**保护及开发利用进程,促进我县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办公厅《关于印发濒危畜禽品种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中〔2024〕2号)要求,建立“保种场+备份场+冷冻库”三级保护体系,持续开展渠溪猪保种任务,在全县**一个渠溪猪保种备份场。
二、项目内容
(一)筛选有意愿参与渠溪猪遗传**保护开发的生猪养殖企业建设渠溪猪保种备份场一个,对渠溪猪实施活体保种。
(二)对备份场的基础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满足备份场保种规模及饲养条件基本要求。
三、申报对象
全县范围内有意从事渠溪猪地方品种**保护工作的生猪养殖企业。
四、申报条件
(一)土地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区域内土地利用规划。
(二)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具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具有与保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有一定的自筹资金能力。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
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自愿申报。根据文件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主要包括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注册登记材料(营业执照或备案登记材料)、设施农用地审批备案手续、环评备案手续复印件等。
六、资金要求
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28万元,项目业主自筹资金应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按1:1的比例配套)。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等环节。项目实施周期为6个月,以项目下达之日起计算。备份场主要以活体保种为主,场内扩群增量等活体保种经费由项目业主另筹资金解决。
七、保种要求
(一)以活体保种为主;
(二)备份场存栏渠溪猪母猪不低于50头、公猪不低于2头。
(三)承诺保种工作连续进行,若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保种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的,场内种质**上交国家,企业不得侵占或擅自处理。
八、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自愿申报、县级主管部门筛选及评审的方式进行。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自愿向县级畜牧兽医部门申报,自愿承担项目实施。
(二)筛选。****事务中心****财政局组织对自愿申报的单位进行筛选,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根据财政补助资金额度及资金使用方向,按要求组织编写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项目申报材料于2024年6月7日前报县畜牧兽医部门统一受理,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
(三)评审。****事务中心****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四)公示。评审通过的企业,****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项目实施。经公示无异议后,在项目建设期内,由业主自行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自查,****中心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中心牵头对项目进行复验及绩效考评,验收合格后,县财政部门需根据验收结果将项目资金支付到实施单位。
联系人:尹正纯 电话:****9157
附件: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24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他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
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