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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赁 | ||
GJB2024-087 | ||
****房租赁 | ||
正常公告 |
交易信息 ( 成交) | |||
标的名称: | ****房租赁 | 组织方: | ****交易中心****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2024]043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4-30 08: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4-087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4-05-16 10:00:00 |
底价(万元): | 6.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9.5 |
报价幅度(万元): | 0.07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5-16 09:00:00 |
成交时间: | 2024-05-16 10:00:00 | ||
成交人: | 聂澳 | 成交价: | 6.5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房,租赁厂房面积5192.72 平方米(附带可用配套土地 8380.58 平方米),办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府国用(1993)字第特00158号],无房产证,无消防证。本次租赁标的目前使用情况为闲置,标的装修简易、陈旧,水电齐全。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 (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 (二)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竞得人享有4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计入第一个租赁期。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须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竞得人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或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资格并罚没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后,持《租赁合同》原件前****交易中心****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交易中心****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共5年11月,共计71个月。(1)第一个租赁期间(即租赁月起前三十五个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成交的价格计收。 (2)第二个租赁期间(即租赁期间后三十六个月)在第一个租赁期间租金价格×(1+5%)计收。 无论出租人是否实际使用租赁物业、租赁期限是否提前届满或者本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而被解除的,上述租金均不退还。 承租人按季度支付租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付清合同期第一笔季度租金,此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15号前付清下一个季度租金。 (七)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八)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九)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不得转租。 (十)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十一)标的以现状出租,标的厂房配电房部分电线线路受损,需承租方自行修复。 (十二)标的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市**区****公司,****法院查封。租赁物业的招租系在抵押权人同意下进行,且抵押权人承诺在承租人租赁期间不会处分租赁物业。****法院执行拍卖,出租人无法保证承租人会有补偿。 (十三)租赁期间,承租人需要办理的经营许可证、消防合格证、卫生合格证、环保证和税务等有关证件,由承租人自行处理。 (十四)出租人开具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承租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产生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十五)承租人需清****法院查封的事实并仍愿意承租,若租赁****法院执行拍卖,愿意自行承担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律后果。 (十六)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s://cqjy.****.cn/),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管理局 ****交易中心公共**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管理局 ****交易中心公共**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30****2290(工作日时间9: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