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街道零星广告制作、维护、拆除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广场B-1#楼01室;
成交金额:1648.00元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三山区中沟乡干三公路东侧(一层)
成交金额:1661.80元
供应商名称:**同和****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三山区三华路口
成交金额:1827.1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钱毅、刁幕戈、陶吉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7.2、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7.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7.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7.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及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街道1000号
联系方式:151****1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新产****基地三期(南区)D座6、7、8层
联系方式:147****6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话:147****6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