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 | **市**区**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8楼A区 | 838,500.00元 |
合同包2(**市、**市稀土高新区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市**区育慧南路1号A座10层 | 724,500.00元 |
合同包3(**市(不含稀土高新区)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绿****公司 | **市**区五山路246、248、250号2801房自编07房 | 737,800.00元 |
合同包4(**市、**市**区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科吉****公司 | **市**区西坝**路甲1号新天第大厦B座506室 | 732,700.00元 |
合同包5(**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服务中心****公司) | **开发区**东路159号**软件园7层 | 736,100.00元 |
合同包6(**市、**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公司 | **市**区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17楼1703A | 672,000.00元 |
合同包7(**、**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中国船****公司 | **市东**东黄城根南街40号楼 | 705,870.00元 |
合同包8(**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中心有限公司 | ****四环西路188号9区 | 609,000.00元 |
合同包9(**市**、**、**区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育****公司 | **市**区高升桥路9号5栋11楼1104号 | 566,761.00元 |
合同包10(**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集团有限公司 | **市**区增光路33号 | 618,450.00元 |
合同包11(**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中心****集团****研究所) | **市**区科荟路55号 | 617,700.00元 |
合同包12(**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同际碳****公司(联合体成员:**恒申****公司)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958号2503室 | 645,000.00元 |
合同包13(全区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核查报告复查):
**中实工程****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自治区**市**区**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 500,000.00元 |
合同包1(**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服务类(****)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 **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 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服务 | 2024年12月10日前 | 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标准提供服务 | 838,500.00 |
合同包2(**市、**市稀土高新区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服务类(****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市、**市稀土高新区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 **市、**市稀土高新区35家重点排放单位。 |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和技术指南的规定和要求,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月度信息化存证审核(限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及2023年度核查工作,保证核查资料采集完整、工作过程标准规范、结果真实准确、工作按时完成。 | 电力行业2024年6月15日;钢铁、水泥、电解铝2024年8月30日;其他行业2024年10月30日前。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确保所有数据真实可靠,结论有理有据,核查方法规范统一,核查结果准确公正。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完成核查报告,****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复审。 | 724,500.00 |
合同包3(**市(不含稀土高新区)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服务类(**绿****公司)
3-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市(不含稀土高新区)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 完全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范围提供服务。 | 完全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提供服务。 | 2024年12月10日前。 | 完全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 737,800.00 |
合同包4(**市、**市**区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服务类(**科吉****公司)
4-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市、**市**区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2024年12月10日前,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732,700.00 |
合同包5(**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服务类(******服务中心****公司))
5-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标的时限要求、质量要求、成果要求、管理要求、人员要求、其他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736,100.00 |
合同包6(**市、**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服务类(****公司)
6-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市、**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 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指定的服务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期限 | 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 | 672,000.00 |
合同包7(**、**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船级社****公司)
7-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 **、**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 我公司承诺满足采购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时限要求,质量要求,成果要求,管理要求,机构要求和人员等方面的要求,保证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 于2024年6月15日前,提交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核查报告,2024年8月30日前提交钢铁、水泥、电解铝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核查报告,2024年10月30日前提交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核查报告。 | 我公司承诺满足采购方招标文件中的各方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政府要求完成此次核查工作。 | 705,870.00 |
合同包8(**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8-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 **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 满足标的实现要求、质量要求、成果要求、管理要求、人员要求、其他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2024年6月15日前,提交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核查报告;2024年8月30日前提交钢铁、水泥、电解铝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核查报告;2024年10月30日前,提交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核查报告,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 | 609,000.00 |
合同包9(**市**、**、**区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服务类(**育****公司)
9-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市**、**、**区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566,761.00 |
合同包10(**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0-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 完全响应招标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服务要求 | 2024年12月10日前 | 完全响应招标服务标准 | 618,450.00 |
合同包11(**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研究中心****集团****研究所))
1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 **市重点排放单位 | 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 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43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 告指南 发电设施》(环办气候〔2021〕9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2年修订版)》(环办气候〔2022〕111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2022〕485号)、《中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如果生态环境部更新相关行业核查指南,按照最新公布的核查指南执行。开展月度信息化存证审核(限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核查工作。确保所有 数据真实可靠,结论有理有据,核查方法规范统一,核查结果准确公正。核查 机构出具的核查****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复审。 | 于2024年6月15日前,提交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核查报告,2024年8月30日前提交钢铁、水泥、电解铝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核查报告,2024年10月30日前提交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核查报告。 | 一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月度信息化存证审核(限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及2023年度核查工作,确保所有数据真实可靠,结论有理有据,核查方法规范统一,核查结果准确公正。核查****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复审,不妥之处中标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改,并通过审核。二是现场核查相关数据时要追根溯源,查验原始记录台账,确保符合相关指南规范要求,确有必要时核验元素碳检测机构相关检测情况。三是对核查员现场核查轨迹进行记录,确保完成现场核查,避免产生非现场核查现象。四是核查服务合同订立后,不得转包、分包核查业务,不得将核查流程中的任一环节外包给其他机构实施,不得外聘其他机构的核查人员开展核查工作。五是中标后****生态环境局报到,****环境局人员共同开展核查工作,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 | 617,700.00 |
合同包12(**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服务类(**同际碳****公司,联合体成员:**恒申****公司)
12-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 **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核查机构于2024年6月15日前,提交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核查报告,2024年8月30日前提交钢铁、水泥、电解铝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核查报告,2024年10月30日前提交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核查报告。根据上述要求制定科学工作计划和合理时间进度安排。计划及进度主要节点安排得当,保障措施有力,对计划方案和进度安排出现的突发状况有应对方案和应对能力。 | 核查技术服务机构、复查机构应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43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环办气候〔2021〕9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2022年修订版)》(环办气候〔2022〕111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2022〕485号)、《中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如果生态环境部更新相关行业核查指南,按照最新公布的核查指南执行。开展月度信息化存证审核(限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核查、复查工作。确保所有数据真实可靠,结论有理有据,核查方法规范统一,核查结果准确公正。核查机构出具的核查****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复审。对核查复查过程造假、未按招标(合同)文件要求进行,以及报告出现明显错误或刻意隐报瞒报多报的第三方核查复查机构,将列入信用**失信名单。我厅将组织对核查复查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评****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开。具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645,000.00 |
合同包13(全区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核查报告复查):
服务类(**中实工程****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13-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全区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核查报告复查 | 全区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核查报告复查 | 复查机构于2024年12月10日前提交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核查报告复查结论及核查机构评估结果,出具核查机构评估报告。 | 2024年12月10日前 | 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43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环办气候〔2021〕9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2年修订版)》(环办气候〔2022〕111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2022〕485号)、《中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如果生态环境部更新相关行业核查指南,按照最新公布的核查指南执行。 | 500,000.00 |
郭建军、姚**、刘文艳、杨大为、赵翠萍、孙梦君(采购人代表)、刘楠(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2(**市、**市稀土高新区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3(**市(不含稀土高新区)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4(**市、**市**区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5(**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6(**市、**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7(**、**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8(**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9(**市**、**、**区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10(**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11(**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12(**市、**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13(全区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核查报告复查): 0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第一包打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得分:88.8,第二包打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得分:88.34,第三包打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得分:88.97,第四包打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得分:88.5,第五包打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得分:88.34,第六包打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得分:88.34,第七包打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得分:88.34,第八包打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得分:88.11,第九包打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得分:88.8,第十包打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得分:88.34,第十一包打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得分:88.66,第十二包打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得分:88.34,第十三包打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得分:88.54。
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腾飞南路39号
联系方式:135****2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敕勒川大街6号
联系方式:0471-****608;质疑联系人:阮佳、质疑受理电话:0471-****61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俊
电话:0471-****608;质疑联系人:阮佳、质疑受理电话:047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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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8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