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行与****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4-05-28****银行****公司****分行与****于2024年5月20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分行将其依法享有的对附件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原合同内容不变。****银行****公司****分行与****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公司****分行作为上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转让方、以及****作为上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债权转让之日起应向****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债权转让清单 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债务人 名称 | 借款合同名称、编号 | 担保人名称 | 担保合同名称、编号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代垫费用 |
**奥特****公司 | 兴银新固借字(高新一)第201****30005号 | **奥特****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陈明兴及其配偶林碧洪 | 担保人**奥特****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新借抵字(高新一)第201****30004号、编号为兴银新抵字(高新区)第202****50002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新高保字(高新一)第201****000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然人陈明兴及其配偶林碧洪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新高保字(高新一)第201****0000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 94,459,557.30 | 31,214,308.06 | 353,015.04 |
兴银新借字(高新区)第201****20015号 | 担保人**奥特****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新高抵字(高新区)第201****20015-3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新高保字(高新区)第201****20015-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然人陈明兴及其配偶林碧洪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新高保字(高新区)第201****20015-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人**奥特****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新质字(高新区)第201****20020号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 151,905,344.67 | 53,083,391.69 | |||
******公司 | 兴银新借字(沙区二)第201****80013号 | ******公司、******公司、自然人赵红彦、徐鹏及其配偶赵红利 | 担保人******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新抵字(企金二)第201****10003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人******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新保字(沙区二)第201****10001号、编号为兴银新保字(沙区二)第201****8001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然人赵红彦签订的编号为兴银新保字(沙区二)第201****10002号、编号为兴银新保字(沙区二)第201****80015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然人徐鹏及其配偶赵红利签订的编号为兴银新保字(沙区二)第201****10003号、编号为兴银新保字(沙区二)第201****80014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人******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新高质字(企金二)第201****10005号的《最高额质押合同》 | 11,993,257.32 | 119,715,384.11 | 0.00 |
兴银新借字(沙区二)第201****60010号 | 15,000,000.00 | 0.00 | ||||
兴银新借字(沙区二)第201****80014号 | 15,000,000.00 | 0.00 | ||||
兴银新借字(沙区二)第201****10001号 | 15,000,000.00 | 0.00 | ||||
兴银新借字(沙区二)第201****80015号 | 20,000,000.00 | 0.00 | ||||
兴银新借字(沙区二)第201****90007号 | 20,000,000.00 | 0.00 | ||||
兴银新借字(沙区二)第201****70011号 | 3,700,000.00 | 0.00 | ||||
兴银新借字(沙区二)第201****50005号 | 3,700,000.00 | 0.00 | ||||
兴银新借字(沙区二)第201****20002号 | 4,800,000.00 | 0.00 | ||||
兴银新借字(沙区二)第201****70012号 | 4,800,000.00 | 0.00 | ||||
兴银新借字(沙区二)第201****90008号 | 10,000,000.00 | 0.00 | ||||
兴银新借字(沙区二)第201****20004号 | 10,000,000.00 | 0.00 | ||||
兴银新借字(沙区二)第201****20003号 | 10,000,000.00 | 0.00 | ||||
兴银新借字(沙区二)第201****60009号 | 10,000,000.00 | 0.00 | ||||
兴银新借字(沙区二)第201****50006号 | 7,000,000.00 | 0.00 | ||||
****商贸有限公司 | 兴银新借字(小企一)第201****20261号 | **嘉****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商贸有限公司、**晟****公司、自然人谢林锋、李水发、郑鸿华 | ****商贸有限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嘉****公司、自然人谢林锋、李水发、郑鸿华签订兴银新借字(小企一)第201****20259-1号的《联保合同》,****商贸有限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嘉****公司签订的兴银新借字(小企一)第201****20259-2号的《联保协议》,担****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兴银新借字(小企一)第201****20261-3号《保证金协议》,担保人**嘉****公司签订的兴银新借字(小企一)第201****20260-3号《保证金协议》,****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兴银新借字(小企一)第201****20259-3号《保证金协议》 | 4,162,433.27 | 5,484,655.31 | 0.00 |
**嘉****公司 | 兴银新借字(小企一)第201****20260号 | 4,162,393.88 | 5,484,210.60 | 0.00 | ||
****商贸有限公司 | 兴银新借字(小企一)第201****20259号 | 3,997,349.43 | 5,653,287.13 | 0.00 | ||
乌****商贸有限公司 | 兴银新借字(小企二)第201****20019号 | **华贸****公司、李莹、陈宝平及其配偶陈小英、陈宝华、热夏提﹒司马义及其配偶古丽娜尔﹒买托合提、陈胜及其配偶何娇 | 担保人**华贸****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新高保字(小企二)第201****20019-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人李莹、陈宝平及配偶陈小英、陈胜及配偶何娇、热夏提.司马义及配偶古丽娜尔.买托合提、陈宝华等8位自然人签订编号为兴银新个高保字(小企二)第201****20019-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 8,845,630.79 | 8,257,763.45 | 0.00 |
**京建****公司 | 兴银新借字(小企二)第201****60036号 | **融****公司、郭细兵、何心捐及其配偶陈云、陈宝平及其配偶陈小英、陈凯逸及其配偶高霞芳 | 担保人**融****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新高保字(小企一)第201****10227-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人何心捐、郭细兵、陈宝平、陈云、陈凯逸、陈小英、高霞芳7位自然人签订编号为保证合同编号为****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 9,000,000.00 | 4,726,741.53 | 0.00 |
兴银新借字(小企二)第201****60037号 | 581,640.00 | 415,859.58 | 0.00 | |||
**巴****公司 | 兴银新借字(小企业)第201****500005号 | ****商贸有限公司、居玛﹒马克来克及其配偶曲曼古丽﹒依不拉音、托合提﹒**及其配偶艾加尔克孜﹒艾山、热夏提﹒司马义及其配偶古丽娜尔﹒买托合提、陈宝华、陈宝平及其配偶陈小英 | 保****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兴银新个高保字(小企业)第201****500005-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居玛﹒马克来克及配偶曲曼古丽﹒依不拉音、托合提﹒**及配偶艾加尔克孜﹒艾山、热夏提﹒司马义及配偶古丽娜尔﹒买托合提、陈宝平及配偶陈小英、陈宝华签订编号为兴银新个高保字(小企业)第201****500005-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005《补充协议》 | 7,950,000.00 | 4,548,464.03 | 36,999.19 |
****商贸有限公司 | 兴银新借字(小企一)第201****60045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 ****商贸有限公司、乌鲁木****公司、****商贸有限公司、詹德满及其配偶徐彬彬、郭仕明及其配偶陈丽平、何洪娟、姚春琳 | 保证****商贸有限公司、乌鲁木****公司、****商贸有限公司、詹德满、徐彬彬、郭仕明、陈丽平、何洪娟、姚春琳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新借保字(小企一)第201****60045-1号的《联保合同》;保证****商贸有限公司、乌鲁木****公司、****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新借保字(小企一)第201****60045-2号的《联保协议》,担保人****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兴银新借保字(小企一)第201****60045-3号《保证金协议》 | 6,288,910.83 | 6,690,193.69 | 0.00 |
****商贸有限公司 | 兴银新借字(小企一)第201****50014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 ****商贸有限公司、吴学梅、陈洪贵、陈宝平及其配偶陈小英 | 担保人吴学梅、陈洪贵、陈宝平及其配偶陈小英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新个高保字(小企一)第201****50014-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人****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新高保字(小企一)第201****50014-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 9,266,000.00 | 8,576,703.10 | 0.00 |
注:1.以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本金余额和利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迟延履行金、费用及其他应收款项(如有)按债权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法律规定计算。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和出质人。3.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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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