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单位招投标工作,按照有关招投标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就我单位2024年残疾人居家托养(第二批)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选定服务机构。
本次选取采取比选方式进行,相关比选材料递交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时间2024年5月29日9时至2024年5月31日18时止,节假日除外),逾期递交视为无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39名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服务费预算资金共计5.85万元,服务费标准1500元/人。服务费标准为不可竞争的固定价格,服务****残联相关规范执行。(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二、比选办法
1、递交材料的单位达到3家及以上时才可进行比选。
2、通过比选的方式进行,根据资格信誉、居家托养服务方案、业绩等进行综合比较择优确定。
3、打分标准:总分为100分。(1)资格信誉证明材料30分;(2)居家托养服务方案40分;(3)业绩30分。
三、相关要求:
1、相关服务机构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具备基本无障碍设施设备。
2、比选申请书应包括:(1)申请函(须明确服务费标准、相关法律责任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资质信誉证明材料;(4)居家托养服务方案。
3、递交资料需携带:比选申请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存在以上行为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比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现场验视原件,比选申请书盖章留存一套,材料不全的将被拒收。
地址:**省**市**县**镇昭庆街98号,****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文欣 031****2811(禁止邮寄)
2024年5月28日
2024年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严格****联合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精准助残服务工程各项服务实施规范的通知》(冀残联办﹝2022﹞7号)、《****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T/T37516-2019)、《**市“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执行,为我县39名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2、服务内容: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底前完成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对象: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系统中有托养服务需求的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不摘”要求,资金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残疾人、脱贫残疾人、低保、一户多残及以老养残家庭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
2、补助标准:1500元/人
3、服务标准:
根据本地残疾人个人状况及机构专业能力等情况,从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中选择提供最有针对性的服务项目。
服务机构开展需求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并结合残疾人实际需求,提供相关服务,同时做好档案管理、质量控制及定期服务回访,残疾人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具体服务标准参照《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省“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执行。如遇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性调整文件时,按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