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平市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实施产值奖励”资金申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市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实施产值奖励”第一条产值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我市共 1 家企业符合《**市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实施产值奖励”第一条产值奖申报条件。现将申报结果公示,公开征询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4 年 5月 28 日至6 月 3 日。
二、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企业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应当以****商务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地址:**市新平北路1号,联系电话: ****128)
三、请通过审核的企业认真核实对本企业申领时预留的资料是否匹配,如发现不匹配情况请尽快核实和修改,并及时与****联系。
特此公示
附件:《**市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实施产值奖励”第一条产值奖申报结果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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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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