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县伊河上游(石庙至西河桥)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F)(项目代码:2404-410324-04-01-966635)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县伊河上游(石庙至西河桥)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F)
2、项目编号:****
****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公开-2024-19
项目代码:2404-410324-04-01-966635
3、建设地点:**乡西河村西河桥至石庙镇柳树坑桥。
4、资金来源及概算:****银行贷款,约142661.4万元。
5、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乡西河村西河桥至石庙镇柳树坑桥。主要建设内容为:伊河河道生态治理,道路工程,滨河景观带工程,****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石庙水厂扩建及供水管网工程,供热管道工程。
6、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和项目融资等。
7、项目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选取社会资本方;选取对象为依法成立、有投资、组织实施能力、有运营能力的企业。 社会资本方确定之后,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 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合法实施主体,****公司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投融资、施工总承包等具体实施工作。
8、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一个标段。
9、计划工期:36个月。
10、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资金要求: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的顺利、稳步推进,积极配合采招标人项目运作。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本****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注: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9日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三、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2024年05月24日
2、评标地点:****交易中心远程评标一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雷体艳,刘丹丹,张云辉,曲明,李淑珍,赵红玲,李绯绯,牛东晓,吕晓冰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4年05月25日至2024年05月27日
2、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中标结果:
****委员会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信息如下:
中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单位:****
地址:**省**市**区章镇镇104国道西侧(虞南路)
联合体成员单位:**水利****公司
地址:**市老**环**路2号
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区体育南大街383-1号世纪佳泰大厦B座10层
联合体成员单位:栾****公司
地址:**县**乡方村七组小区
中标费率:工程费费率:97.70%,投资回报率:6.50%
工期:36个月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资金要求: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的顺利、稳步推进,积极配合采招标人项目运作。
项目总负责人:周彬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施工建设管理高级工程师、G****292184
设计负责人:朱自光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高级工程师、B031****0003
项目经理:陈微波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浙133********02040
六、中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费标准进行计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金额:****380.19元
八、其他补充事项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 址:**县城兴华西路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9-****2201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东路369号B-7幢2-101
联 系 人:秦女士
电 话:0379-****7687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7602
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pdf自定义评标报告.pdf招标文件.pdf
评标报告相关公告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