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现状 |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物为****持有的**小****公司等债权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04月30日为基准日,债权总额合计为12,215,416.14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合计4,982,485.00元,欠息合计7,232,931.14元,本次转让不涉及代垫费用。 交易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4:标的清单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所在地 | 债权金额(单位:元) | 债权总额 | 本金 | 利息 | 其他债权 | 基准日 | 1 | **小****公司 | ** | 4,519,554.61 | 1,712,485.00 | 2,807,069.61 | 0 | 2024-04-30 | 2 | **小****公司 | ** | 3,828,106.64 | 1,800,000.00 | 2,028,106.64 | 0 | 2024-04-30 | 3 | ******公司 | ** | 2,950,693.8 | 700,000.00 | 2,250,693.80 | 0 | 2024-04-30 | 4 | **三农****公司 | ** | 307,049.44 | 270,000.00 | 37,049.44 | 0 | 2024-04-30 | 5 | **南****公司 | ** | 610,011.65 | 500,000.00 | 110,011.65 | 0 | 2024-04-30 | 合计 | 1,221,5416.14 | 4,982,485.00 | 7,232,931.14 | / | / | (一)**小****公司债权资产担保情况及诉讼情况: 1.抵押、保证担保情况: 由位于**县田州镇隆平大道C1区地块(烁**央公园)地下车库-02号等车位作为抵押;****烁****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诉讼情况: 具体情况详询转让方。 (二)**小****公司债权资产担保情况及诉讼情况: 1.抵押、保证担保情况: 由位于**县田州镇隆平大道C1区地块(烁**央公园)地下车库-02号等车位作为抵押;****烁****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诉讼情况: 具体情况详询转让方。 (三)******公司债权资产担保情况及诉讼情况: 1.抵押、保证担保情况: 由蔡劲松名下两套房产作为抵押;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诉讼情况: 具体情况详询转让方。 (四)**三农****公司债权资产担保情况及诉讼情况: 1.抵押、保证担保情况: 由**市****社区香山大道168号鹏润,幸福源8栋107号商铺作为抵押;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诉讼情况: 具体情况详询转让方。 (五)**南****公司债权资产担保情况及诉讼情况: 1.抵押、保证担保情况: 无抵押;**斯****公司、**市华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诉讼情况: 具体情况详询转让方。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交易所仅就转让委托方已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具体权属情况、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由转让委托方负责解释,意向方可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并自愿全部接受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 1.受让方受让标的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受让方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本公告(含附件)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公司法人、自然人; (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关于印发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2.在受让方受让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3.在受让方受让后,受让方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4.在受让方受让后,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本合同附件所列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5.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挂牌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挂牌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3)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4)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5)挂牌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6)挂牌标的债****法院实现了部分回收款项,该部分回收款项已由转让方作为债权处置费用冲抵部分债权,该部分回收款项无法在转让后作为受让人的受偿款项。 6.意向受让方如受让转让标的则必须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标的债权中可****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 7.意向受让方如受让转让标的则必须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标的债权中存在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 8.可能存在着挂牌期内转让方提前终止挂牌撤回转让的情形。 9.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不再就挂牌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的披露和说明承担任何责任,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