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本地车牌冷藏(或冷冻)配送车辆,车辆行驶证的车辆类型应为特殊结构车辆,每辆得0.5分,最高得4分; (二)评分依据: 1.若提供的是自有车辆,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 ①车辆购买发票(购买方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②检验有效期内的自有车辆行驶证(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须为投标人); ③车头完整正面图片(含车牌号码)。 2.若提供的是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 ①租赁合同(须包含租赁车辆车牌号,承租方须为投标人,租赁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如租期未涵盖本项目的服务截止日(2025年6月30日),还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租赁期限将能够涵盖本项目服务截止日)。 ②提供证明2024年5月份已缴纳车辆租赁费的转账凭证或发票; ③车头完整正面图片(含车牌号码); ④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须为出租人); 3.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