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4-40)**铁路**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市五峰山隧道开挖区采出普通建筑用石料(宕碴)处置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2024-05-29 |
2024-06-12 |
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先生|联系电话:0579-****6608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G24-40)**铁路**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市五峰山隧道开挖区采出普通建筑用石料(宕碴)处置 | ||
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 | 受委托,向社会公开处置**铁路**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市五峰山隧道开挖区采出普通建筑用石料(宕碴),共计1个标的。经浙****勘察院有限公司估算,本次处置的普通建筑用石料(宕渣)(扣除中铁十局自用部分)**量合计约24.25万方(约62.72万吨);根据******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价格合计为677.38万元。 竞得人需负责采出普通建筑用石料(宕碴)堆渣区外运、清理等相关工作。场外运输道路由竞得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考虑设置运输便道,相关风险、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在竞价时综合考虑,结算不作调整。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成交款项交清后,竞得人与出让方办理物资移交手续即开始清运,竞得人须按合同约定优先清运弃渣场内堆放的标的物。后续随工程施工进度逐步移交后需及时清运,为确保工程进度,1#弃渣场存放洞渣超过0.8万方,2#弃渣场存放洞渣超过3万方,超出部分竞得人须在7日历天内完成清运工作,7日后未清运完毕的,每延迟一天完成,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万元,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后自动终止合同。2、竞得人须在中铁十局提交正式停止出渣报告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1#、2#弃渣场所有剩余洞渣的清运工作。30个日历天后未清运完毕,按违约处理,竞得人不得继续清运,剩余洞渣无条件由出让方另行处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终止合同。3、本次处置的标的物具体以出让方实际现场确认为准,质量不作保证、数量不作增减,请报名人做好实地查看。交付时,竞得人不得以质量问题、数量不足等原由提出退还成交款或补足数量等要求。4、合同签订:竞得人在成交款项付清后 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合同等相关文件(合同相关事宜请咨询出让方)。5、竞得人需负责堆渣区(包括弃土、弃渣)外运、清理等相关工作。相关费用如涉及税费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6、竞得人自行与中铁十局等单位做好对接,做好移交后中铁十局自用方量区分、洞渣运输及场地清运等衔接工作。7、竞得人在清理、外运时须注意安全,应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竞得人在清理、外运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出让方概不负责。8、场地仅限合同期内标的物临时中转堆放,不允许现场加工。9、竞得人运输需符合环保等相关规定要求,场外运输道路由竞买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考虑设置运输便道,相关风险、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在竞价时综合考虑,结算不作调整。10、后续**街道和后宅街道相关的弃渣场管理等相关事宜由各自属地负责,其中,1#弃渣场(后宅街道)赵先生,电话:0579-****7829;2#弃渣场(**街道)冯先生,电话:182****9501。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6090470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677.38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1、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浙交****交易所平台缴纳成交款、****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详见《特别事项约定》)。2、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按成交价的10%收取,不计利息,由出让方验收合格后,竞得人与出让方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竞得人。3、合同签订后按出让方要求进行标的物移交。 | ||
展示时间 | 公告期间工作日 | ||
展示地点 | 五峰山隧道1#、2#弃渣场 | ||
联系人姓名 | 陈先生(中铁十局) | ||
联系人电话 | 189****3775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次公开处置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35.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579-****6608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稠州北路505号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赵先生 | 电话 | 0579-****7829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