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4-2025年门窗制作承揽招标信息公示
根据招标人(**海螺型材)生产经营需求,为确保招标人门窗产品生产、包装、发运等业务开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制作能力较好、经验丰富、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劳务企业或门窗制作单位承接招标人门窗制作业务,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标标的概况:
1、本次招标设1个包件,主要业务范畴:门窗到货材料、衬钢、玻璃卸货、塑钢和铝合**窗(含推拉窗、平开窗、外悬窗、内开内倒窗、平开门、家装门窗、异型窗、纱窗)制作生产、门窗包装、门窗发运等。
2、标的数量:塑钢门窗:7万㎡,铝合**窗3万㎡。
3、制作地点:****(**省******工业园松洋路169号)
4、质量要求:符合塑钢门窗制作标准GB/T28886-2023,铝合**窗制作行业标准GB/T8478-2020。
5、以上包件合同期限为1年(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二、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经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过的企业组织或个体经营,能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劳务发票(合规、合法、有效的劳务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劳务企业或门窗制作单位具有门窗制作2年以上经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较强的门窗作业能力。
3、投标单位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投标单位应具备塑钢、铝合**窗制作经验3年以上人员各4人,相关配套人员不能低于20人。
4、本次招标门窗制作费用单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劳务企业或门窗制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申请提高劳务费用标准。
四、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投标时,投标单位需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未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无效报名或无效投标;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申请作为下次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将中标信息及时告知投标单位。中标单位须按中标流向分别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壹万元整收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15日内无息退还,招标人拒绝现金交款、拒绝个人账户转账。逾期未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或未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禁止其两年内参加投标。
3、生产要求:若中标,中标单位应根据接到的门窗订单情况,进行一定量的人员储备;若因中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方要求进行人员储备,因订单生产不及时,给招标单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若中标单位不承担经济损失,招标方有权扣除对应履约保证金或从应付加工款中直接进行冲抵。
4、工艺变化:若中标,中标单位生产所用的主要材料发生变动或对工艺进行调整时应事先书面通知招标方,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可进行试用,试用合格后可批量供应。
5、质量问题处理:若中标,中标单位所交付产品的名称、质量等不符合约定标准或招标方使用要求的,由中标单位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产生的装卸、运输等实际费用;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招标方生产出现较大波动或质量问题的,中标单位应承担因所供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招标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生的废品、不合格产成品退换货费用、市场投诉处理费用等)。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时间,下同),持单位本人身份证、经营许可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2、发放地点:****开发区松洋路169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6月3日08时00分-2024年6月23日12时00分,开标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当日,递交地点:****开发区松洋路16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时间截止日前寄出视为有效。
七、现场勘察。
1、为准确了解作业量及作业环境情况,招标方组织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确认;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2、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松洋路169号
联 系 人:张传彬 联系电话:189****0995监督电话:0574-****5717 传真:0574-****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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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