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市分市场举办本次地方小麦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4年6月4日9:30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中心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市场”进入“**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数量及价格
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2023年**产混合麦7600.15吨。
仓储单位:****乘航库、塘市库。
质量:具体质量以标的物所在仓库样品为准。
如不看样视同认可库点公布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交易价格:****乘航**船板价,塘市**板价(塘市库如须短驳至乘航库码头,短驳费20元/吨由买方承担,并与第三方直接结算,交付结算数量以塘市库出库称重为准)。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底价:乘航库2520元/吨;塘市库2500元/吨。竞价阶梯5元/吨。交易费按实际成交额的2‰向中标方收取。
标的物详情见附件三:2024年6月4日 ****小麦竞价销售交易清单
重要说明:
(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2)凡未按时提清货物一律按违约处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提货时间:带款提货,乘航库从合同成交之日起至2024年6月24日交收完成。塘市库从合同成交之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交收完成。逾期提货按0.5元/天/吨收取逾期费用,逾期超过7天按违约处理,如遇不可抗力(极端天气、连续阴雨天气等),经双方协商解决。
2、提货地点:****乘航库(10,11,15,35号仓)塘市库(20,21,22,28,29,30,31,32,33,38号仓)
3、****乘航**船板交货,塘市**板交货(码头限载500吨。)
4、提货方式:货款汇至**市场账户(与下方保证金账户一致)并申请出库单,凭**市场出库单提货。应海事部门要求,出库时客户派****海事局进行登记备案,严禁超高超载。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价的买方,均视同认可标的的质量,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
5、扦样: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
三、参加竞价销售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如发现存在影响诚信经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不良信息的,本次中标无效。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须确保在 2024 年 6月3日17时之前到账。
收款单位:**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账号:203********100****90711
六、交割事项:成交后由委托单位与中标方签订销售合同。货款由中标方汇至**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货款账户,中标方凭**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出库单和身份证明到卖方库点按要求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确认单到交易市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开出库单时不冲抵货款,待合同履约结束后统一释放)。
七、其他事项
1.交易清单各项品种及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品种及质量以客户仓库实物看样为准。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价的买方,均视同认可标的的质量,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
2.买方车(船)离开卖方提货库点后,如买方对数量与质量产生异议,一概与委托方无关。
3. 买方每批次提货时必须提供签字盖章后的委托方版本的提货委托书(包括:委托人身份信息、车船号及库点仓号等相关信息),并以原件或扫描****公司储备管理部具体联系人,否则不予提货,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
倪经理 133****1999
乘航库
邵主任139****7678
塘市库
杨主任159****2060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181****6697
李佩璇 189****8971
孙先生181****6613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杰 189****9170
(传真)025-****0160 (财务部)025-****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23699。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