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新增项目概况信息如下:
1、本项目为:**市长****治理中心建设项目
2、供应商为本次项目提供的货物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要求货物所配模块及配件为原厂配件,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场地内各部位的装修材料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装修装饰材料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需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在响应文件提供详细报价书,且详细报价书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相应内容一致,否则其****委员会否决,按无效处理。
5、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55元(含暂列金200000元),最高控制价为:****000元(含暂列金2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种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单价。不可竞争费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
注: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4天内向采购人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申请报告,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完成核对工程量清单工作,核对后的工程量清单经建设单位、工程预算审核确认后作为合同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成交供应商逾期不提交工程量清单核对的书面申请报告视同成交供应商已认可不以调整。
7、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9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镇人民西路26号
联系方式:0596 ****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交易中心****科技馆2楼)
联系方式:138****602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9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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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