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5-28 17:33
90天 | |||||||||||||||||||||||||||||||||||||||||||||||||||||||||||||||||||||||||||||||||||||||||||||||||||||||||||||||||||||||||||||||||||||||||||||||||||||||||||||||||||||||||||||||||||||||||||||||||||||||||||||||||||||||||||||||||||||||||||||||||||||||||||||||||||||||||||||||||||||||||||||||||||||||||||||||||||||||||||||||||||||||||||||||||||||||||||||||||||||||||||||||||||||||||||||||||||||||||||||||||||||||||||||||||||||||||||||||||||||||||||||||||||||||||||||||||||||||||||||||||||||||||||||||||||||||||||||||||||||||||||||||||||||||||||||||||||||||||||||||||||||||||||||||||||||||||||||||||||||||||||||||||||||||||||||||||||||||||||||||||||||||||||||||||||||||||||||||||||||||||||||||||||||||||||||||||||||||||||||||||||||||||||||||||||||||||||||||||||||||||||||||||||||||||||||||||||||||||||||||||||||||||||||||||||||||||||||||||||||||||||||||||||||||||||||||||||||||||||||||||||||||||||||||||||||||||||||||||||||||||||||||||||||||||||||
5,000元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 第四章 定标办法........................................ 27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六章 监理任务范围和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3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运粮河引黄调蓄工程(一期)灌面配套工程(项目代码:2208-410200-04-01-343774)已由****委员会批准建设(汴发改农经(2023)269号)。招标人为开****集团****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运粮河引黄调蓄工程(一期)灌面配套工程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总投资:****5471.1元,其中施工****5471.1元,监理390000.00元 5、本标段投资金额:390000.00元 6、建设地点:**市**县境内 7、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市运粮河引黄调蓄工程(一期)灌面配套工程,包含河渠部分、生产桥部分、水闸部分等配套工程。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市运粮河引黄调蓄工程(一期)灌面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第二标段:**市运粮河引黄调蓄工程(一期)灌面配套工程监理 10、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11、计划工期 第二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专业含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利部颁发)和水利类或类似专业高级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利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并出具项目总监无水利工程项目在建承诺书。 4、社保要求: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员工不足3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5、财务要求:投标人2020、 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 2020、 2021、2022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的“信用服务”中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对象为法人。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包含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8、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如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地点:**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站 3、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查看。(如有网上系统问题请联系0371-****9291)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市公共资****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6、潜在投标人可打****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流程公开”里查看招标文件。 7、售价:0元 1、时间:2024年6月18日09时20分(**时间) 2、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1、时间:2024年6月18日09时20分(**时间) 2、 地点:**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无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开****集团****公司 地址:**市汉兴西路与第八大街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闫旭 联系方式:0371-****151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五大街浙商大厦A座11楼 联系人:徐亚彬 联系方式:0371-****9985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水利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工程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和出资比例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和质量监控目标 1.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监控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服务质量 (1)监理单位要在中华人民**国目前所发行的法律、****政府规章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监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理工作的责任和权力。 (2)按照“四控、二管、一协调”的要求,认真对建设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等提出审核意见,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3)做好二十四小时旁站监理,合理、公开、公正地行使权利,经招标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 (4)行使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有权通知承建方整改、返工、直至停工; (5****监理部成员专业应齐全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认真、勤奋工作。 (6)监理部工作人员应出具全日制上岗保证书。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分包:不允许 1.12偏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监理任务范围和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7)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在相关网站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可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监理大纲 (5)资格审查资料 (6)承诺及声明 (7)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2投标人应参考招标人所提供的监理工作内容(工程造价)、监理服务期、质量监控目标、招标控制价等全部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企业成本、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3.2.3投标人的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服务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检测、测量、抽检、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等与监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3.2.4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应提供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要求、投标有效期、质量监控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签章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工作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书 7.3履约保证金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定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媒介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单位少于3家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单位仍少于3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评标方法(合格制+合理低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合理低价。 2.评审标准 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5综合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项、2.2项、2.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有重大偏差的; (4)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4项、2.5项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质询,并要求该投标人在系统作出说明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按无效标处理。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在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系统作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4.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5评标结果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办公厅****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汴公管办〔2023〕9号);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定标程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招标人对定标过程进行音、视频记录,并存档备查。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方法 ****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核查 在定标会议前,****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人员信息、社保信息、业绩、财务状况、企业信用(核查网站:**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scjg.****.cn/,信用中国https://www.****.cn/)。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在核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定标候选人发出质询,由定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超出规定时间回复或回复内容不符合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视为资料造假、欺骗中标,并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定标委员会在定标前对所有定标候选人进行视频考察(视频考察内容:1、定标候选人参与人员自我介绍及授权委托书、相关身份证明的展示。2、公司简介。3、对未借用挂靠资质、制假造假、相互串通违规行为承诺。4、对于质询函的解释(如有)。),视频考察参与对象为所有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参与对象为授权委托人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如因故无法参加视频考察或拒绝参加视频考察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将进行现场考察核实相关信息,如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视为资料造假、欺骗中标,并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招标人可以选择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以邮箱形式通知;鼓励定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按照评标报告推荐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分别由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号码球为1至N号号码球(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委员会成员代为抽取。 由公证处人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委员会代表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委员会成员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总监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结果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合同文本通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附件”中进行下载)。 第六章 监理任务范围和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 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监理大纲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承诺及声明 七、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的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监理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监理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项目监理全部内容进行投标。监理报价(大写): (小写): 元,监理服务期为: ,质量监控目标为: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若我单位中标,我方愿按招标文件约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身份证号码)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联系方式: (保持畅通) 电子邮箱: (保持可通讯状态)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四、监理大纲 根据评标办法中的监理大纲进行编制,格式自拟 五、资格审查资料
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二)投标保证金 (附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扫描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依据评标办法自行编制) (四)近年完成的项目情况表
注:附中标网页版截图、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五)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注:附中标网页版截图、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六)监理项目部主要人员汇总表
应填报项目总监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1、项目总监应附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2、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六、承诺及声明 1、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承诺书 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本次投标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均真实有效。****公司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自动退出本次投标!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3、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 (格式自拟) 4、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投标项目名称) 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6、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代理机构) ****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七、其他材料 1.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项目总监无水利工程项目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文件中没有给出固定格式的,格式自拟。 附件1:业绩汇总表(企业业绩)
附件2:业绩汇总表(项目总监业绩)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附件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汇总表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