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5-28 17:33
90天 | |||||||||||||||||||||||||||||||||||||||||||||||||||||||||||||||||||||||||||||||||||||||||||||||||||||||||||||||||||||||||||||||||||||||||||||||||||||||||||||||||||||||||||||||||||||||||||||||||||||||||||||||||||||||||||||||||||||||||||||||||||||||||||||||||||||||||||||||||||||||||||||||||||||||||||||||||||||||||||||||||||||||||||||||||||||||||||||||||||||||||||||||||||||||||||||||||||||||||||||||||||||||||||||||||||||||||||||||||||||||||||||||||||||||||||||||||||||||||||||||||||||||||||||||||||||||||||||||||||||||||||||||||||||||||||||||||||||||||||||||||||||||||||||||||||||||||||||||||||||||||||||||||||||||||||||||||||||||||||||||||||||||||||||||||||||||||||||||||||||||||||||||||||||||||||||||||||||||||||||||||||||||||||||||||||||||||||||||||||||||||||||||||||||||||||||||||||||||||||||||||||||||||||||||||||||||||||||||||||||||||||||||||||||||||||||||||||||||||||||||||||||||||||||||||||||||||||||||||||||||||||||||||||||||||||||||||||||||||||||||||||||||||||||||||||||||||||||||||||||||
600,000元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研究院 目 录 第五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1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2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运粮河引黄调蓄工程(一期)灌面配套工程(项目代码:2208-410200-04-01-343774)已由****委员会批准建设(汴发改农经(2023)269号)。招标人为开****集团****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运粮河引黄调蓄工程(一期)灌面配套工程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总投资:****5471.1元,其中施工****5471.1元,监理390000.00元 5、项目金额:****5471.1元 6、建设地点:**市**县境内 7、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市运粮河引黄调蓄工程(一期)灌面配套工程,包含河渠部分、生产桥部分、水闸部分等配套工程。 8、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市运粮河引黄调蓄工程(一期)灌面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第二标段:**市运粮河引黄调蓄工程(一期)灌面配套工程监理 10、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11、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4、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员工不足 3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6、财务要求:投标人2020、 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 2020、 2021、2022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的“信用服务”中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对象为法人。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包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9、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如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地点:**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站 3、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查看。(如有网上系统问题请联系0371-****9291)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市公共资****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6、潜在投标人可打****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流程公开”里查看招标文件。 7、售价: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18日09时20分(**时间) 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18日09时20分(**时间) 2、地点:**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开****集团****公司 地址:**市汉兴西路与第八大街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闫旭 联系方式:0371-****151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五大街浙商大厦A座11楼 联系人:徐亚彬 联系方式:0371-****9985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水利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资金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工程质量1.3.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工程质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和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1.9.2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不允许。 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办法; (5)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合同条款及格式 (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公告形式在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自澄清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人默认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公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相关网站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自修改公告发布当日,投标人默认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承诺书 (9)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应提供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计划工期、投标有效期、工程质量、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委托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确认。个人签章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递交。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办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定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媒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中标通知 7.4履约担保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电子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提交至系统 (详细地址) 。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合理低价。 2.评审标准 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4 商务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1技术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5 综合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项、2.2项、2.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总则”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总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总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4项、2.5项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6项执行。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系统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电子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书面决议3.4.1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1****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2)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3****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4)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4.2 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2)集体讨论; (3****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4)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5 评标结果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办公厅****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汴公管办〔2023〕9号);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定标程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招标人对定标过程进行音、视频记录,并存档备查。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方法 ****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核查 在定标会议前,****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人员信息、业绩、财务状况、企业信用(核查网站:**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scjg.****.cn/;信用中国https://www.****.cn/)。 对定标候选人报价进行核查,定标候选人需在定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同的EXCEL版电子清单,并提供内容真实性、一致性的承诺。 核查包括清单报价: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并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清单情况分析报价的合理性、是否具有不平衡报价情况等。核查时发现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主要材料单价明显高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对应部分,或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对应部分相比明显降幅时,应对投标人进行质询。投标人须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高出或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 定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在核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定标候选人发出质询,由定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超出规定时间回复或回复内容不符合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视为资料造假、欺骗中标,并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定标委员会在定标前对所有定标候选人进行视频考察(视频考察内容:1、定标候选人参与人员自我介绍及授权委托书、相关身份证明的展示。2、公司简介。3、对未借用挂靠资质、制假造假、相互串通违规行为承诺。4、对于质询函的解释(如有)。),视频考察参与对象为所有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参与对象为授权委托人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如因故无法参加视频考察或拒绝参加视频考察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将进行现场考察核实相关信息,如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视为资料造假、欺骗中标,并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招标人可以选择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以邮箱形式通知;鼓励定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按照评标报告推荐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分别由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号码球为1至N号号码球(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委员会成员代为抽取。 由公证处人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委员会代表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委员会成员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结果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第五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附件”中进行下载)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适用范围: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执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 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施工规范。以上技术规范标准与新技术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新技术规范标准为准。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考最新合同版本执行,最终以中标人和招标人协商签订的版本执行。 (合同文本通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附件”中进行下载)。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标段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承诺书 九、其他材料 致: (招标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计划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7. 补充说明 。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注:本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以上费用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在职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联系方式(手机号): (保持畅通) 电子邮箱: (保持可通讯状态)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管理机构; (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6)工期保证措施; (7)拟投入**配备计划; (8)施工进度计划; (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 (12)风险管理措施;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和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注:1、应附“主要人员简历表”表内人员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员工不足 3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2、“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须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等资料原件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原件扫描件。 附表一: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简历表
附表二: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附表三:拟投入项目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