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泸****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泸发改社会〔2023〕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发行专项债券集资金和本级预算安排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泸****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 **县武溪镇境内
2.3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1862平方米(92.79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休闲用餐场地住宿场地、体能训练馆、船舶仓库、2座水下和上岸码头建设、水上竞技活动观众席及带顶棚观众席、主席台、亲水平台、走廊、造型门店、活动广场砖地面以为配套绿化工程、管网工程、土石方工程和地面硬化工程。
2.4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9653.48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发行专项债券集资金和本级预算安排资金
2.6招标范围:
设计服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以及项目建设中与设计相关的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相应设计文件的报批报建、报审、组织会议等工作(除行政收费由发包人承担外,不另计其他费用),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参加项目调度会议,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服务工作,参与验收,配合工程结算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配合的工作。
勘察服务: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勘、详勘【包括方案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放样、现状复核、设计或设计变更基础资料的补勘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服务工作。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65日,其中:
√方案设计: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完成。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后2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并向采购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应概算,配合采购人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等。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后续服务:从项目方案设计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之日。
勘 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完成各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出具勘察报告)。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不少于 1 个(1至3个)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 4826 万元房屋建筑(非住宅、非工业建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绩(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①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勘察报告。有效时间以勘察报告的日期为准。
②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勘察报告(勘察业绩)、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设计业绩)的顺序认定。
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业绩时间等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且不得兼任项目勘察负责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
(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须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条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3.3.2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中投标。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4 联合体牵头人为招标人唯一支付人,收款账号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起在 湘 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ggzyjy.****.cn ) 或 湘 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https://xiangxi.****.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20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湘西公共**交易网或湘西州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西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县建****办公室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43-****305。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 湘西公共**交易网或湘西州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省公共**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1592。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县武溪镇湘西港二楼 地 址:**市**区**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10楼1010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先生 项目负责人:邹诗剑
电 话:151****5965 电 话:0731-****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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