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葛坑镇湖头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葛坑镇湖头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县葛坑镇湖头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总投资****659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县葛坑镇湖头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位于**县葛坑镇湖头
村,本项目总投资****659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总投资****659元,属于小型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5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苗木养护期为 1年 (其中成活养护期半年,日常养护期半年);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中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提供上述系统查询的截图并确保真实有效,否则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相关处罚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08时00分00秒至2024年6月4日17时 30分00秒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https://www.****.com/ )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 年6月12日09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4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转账)或电子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及**网(https://www.****.ne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葛坑镇, 邮编:362500
电 话:180****7250, 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门市**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
邮编: 361000
电话:135****3358, 联系人: 小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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