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界自然资公告字〔2024〕12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出 让 年 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4】-17 | **市规划镇南路西侧、南侧 | 40363.88平方米(合60.5458亩) | 教育用地 | 50 | 不大于1.0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5% | 41万元/亩,(总起始价2482.3778万元) | 1250 | 1万元/亩 |
【2024】-17号宗地建筑高度不大于38米;约定开工时间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竣工。评估备案号:****024BA0051;绿建要求根据界建函【2018】28号文件规定执行,其它详细指标按规划用地函【2021】39号文件执行。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有底价出让,****政府另定,在挂牌会现场提交;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6日到****获取该宗地的公开出让文件。申请报名、缴纳保证金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26日17时,竞买人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按规定期限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我局将于2024年6月27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出让时间及地址
挂牌时间:2024年6月18日8时至2024年6月28日9时。
摘牌时间:2024年6月28日15时。
挂牌地点设****交易中心。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竞买人印章,不受理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
(三)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参加竞买土地的资金来源须使用合规的自有资金,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四)竞买人在报名时须书面承诺认真阅读地块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充分了解竞得土地后的履约条款,并对宗地进行了实地踏勘,对地块现状无异议,且不以宗地现状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愿意及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五)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或定金。
(六)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定金,定金为土地出让金额的20%,多余部分转作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由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当天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0%补足定金。
(七)出让金缴纳方式: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如超期缴纳按违约处理。
(八)为持续深入贯彻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省、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信息共享和网上办理,实现工程项目审批中交地、验收、交房环节同步办理不动产登记,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水平,做到“交地交验交房即办证”。在企业和群众有需求、提出申请,且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①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达到办理条件后可同步申办获得不动产权证,实现“交地即办证”。
(九)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条件通知书、《**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容积率进行施工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政府无偿收回。
(十)该地块内如有地下管网及线路、电力通信设施、热力燃气设施、地下隐藏物、埋藏物等均由出让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十一)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签定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十二)竞得人除不可抗力外以任何理由逾期未履行上述要求的,市政府有权单方立即终止供地并没收合同定金。
(十三)****规划局函【2022】392号文件要求:生态环境部门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完成土地污染状况等调查及治理与修复工作,提出是否位于其他已经环保许可项目或规划的防护距离内;涉及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意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意见及需满足的环境保护政策及管理要求。其他需要明确的要求。
六、联系地址:**市人民路1号市政府院内东C二楼(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 0558-****105 规划中心:0558-****767
联系人:于女士 王女士
开户单位: ****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 ****银行****公司
账 号:200********110****00018
注意事项:1、土地竞买保证****银行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XX宗地竞买保证金。
七、详细情况及未尽事宜以****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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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