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名称 | ****东院1****餐厅公开招租 |
租金总价(万元) | 38.2536(3年总价)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5月29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6月4日 |
竞价时间 | 2024年6月5日10时至2024年6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资产概述 | 出租标的:****东院1期大楼大厅南侧,建筑面积:约253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租金底价:38.2536万元,竞价保证金:3.8万元。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承租人准备经营餐饮,须在竞价前自行向生态环境、******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了解标的房屋是否能取得相关许可,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和保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4日17时止接受咨询,意向承租人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现场踏勘。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人资格条件
公告期开始日期 | 2024年5月29日 |
公告期 | 自2024年5月29日起至2024年6月4日止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披露 | 1、(1)承租人有相关经营执照及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不得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2) 本标的项目主电表、水表均由委托方出资安装办理。内部所有装潢及配置设备的装修、维修等,费用由承租人自理。标的相关设施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的全部工作均由承租人自行完成,承租人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 并保证在营业前完成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的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 (3)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承租人应保持标的现状的完好且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退还给委托人,标的物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 ,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4)租期内食品安全、设备维修、维保、使用安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遇到大型检查等事宜,承租人予以配合 ; (6)经营时间:不能迟于上午7:00开门营业,不能早于晚上9点停止营业(可以24小时经营 ); (7)经营范围:做为委托方患者、职工食堂补充,避开食堂现有实际经营范围(承租人可现场调研); (8)禁止使用明火 ; (9)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市场平均价 ,且接受委托方和全市价格主管部门监管; (10)对该项目进行季度考核,考核项目及内容见附件。 2、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租金在租期内无递增。本项目免租金装修期2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三个月租金总和,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前支付,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3、承租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市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并经委托人同意的经营项目,若承租人私自变更经营业态或从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项目,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标的,承租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5、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6、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10、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维修工作(含对墙体屋面地面及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1、移交时室内遗留的杂物及建筑垃圾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清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价人参与本项目须缴纳竞价保证金,必须在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卡或公司账户转账的方式递交竞价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系统自动生成为准)。竞价保证金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竞价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未按规定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及不能参与竞价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负。已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持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有效证件在公告期内到代理机构办理相关竞价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3、竞价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5、(1)承租人应按首年成交月租金的20%一次性向安****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承租人需向系统建设方(****公司)支付软件服务费,服务费以系统生成账单为准,费用收取规则详见报名时系统弹出的页面。 |
交易方式 | 1、本次竞价在****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 2、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价人需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加本项目竞价,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登录系统后,选择需要参与竞价的标的,按照竞价流程参与竞价。 产权网络交易系统访问方式: ①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s://zbcg.****.cn),在“一网办”下方点击【第三方交易平台】,找到【嗨招产权网上交易系统】模块进行访问。 ②直接复制系统链接:www.****.com/gycq/jmr/jump?num=3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用户注册方式: ①在标的信息展示页面左边找到“竞价人注册”按钮,点击进行注册。 ②直接复制用户注册地址:www.****.com/gycq/register/entRegisterInfo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
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 | 1.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不接受自然人和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租,竞得后不得转让、分包给其他单位及个人。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交: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竞价****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
是否允许联合竞价 | 否 |
竞价保证金金额 | 3.8万元。 ****银行转账的方式足额一次性汇至以下账户:(5选1) 1.户名:****交易中心;开户行:安****银行****公司;子账号:200********366****12323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自2024年5月29日起至2024年6月4日17****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四、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23********408951K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行政事业单位 |
委托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财政局的复函 |
委托方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139****0005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 **** |
联系人 | 程工 ;(现场踏勘联系人:王工) |
联系电话 | 0551-****3718 、****3297(现场踏勘:139****0005) |
地址 | **市**区**大道2588号要素大市场A区4、6层 |
免责声明 | 本公告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委托****托代理机构发布,****交易中心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