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区小**河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行政审批局以扬广行审投管[202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区小**河片区排水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市**区,南至**中路、北至盐阜西路、西至汶**路、**国庆路 2.1.2 工程规模:由汶**路-**中路-国庆路-盐阜西路合围而成的区域,面积约40.6公顷,其中包含21条主要街巷(**门街、彩衣街、皇宫巷等)及其支巷排水整治,4条市政道路(汶**路、**中路、国庆路、盐阜西路)排水整治等。 2.1.3 合同估算价:150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01日,竣工日期:2025年01月28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地勘报告、初步设计、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街巷排水整治、市政道路排水整治等。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等。2)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工作。3)本工程项目水、电、气、通讯等工程施工配合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4)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5)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6)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 |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4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01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包括:单项合同金额在2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如为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22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投资而非合同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网站予以公示。 |
四、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6月03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 |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14时3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14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06月11日14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七、评标办法 |
本工程采用**资审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
九、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
十、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地址:**市**区汶**路65号2楼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戴先生 | 联系人:杨小新 | | 电话:0514-****1775 | 电话:186****8268 | | 传真: | 传真:0514-****6586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
十一、备注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