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州重点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州 | 公告时间 | 2024-05-2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05-30 00:00:00至2024-06-06 00:00:00 每日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06-11 09:0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省****市**市观澜****服务中心****办公室二楼206室)**市观澜****服务中心****办公室二楼206室) | ||
预算金额 | ¥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清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368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州**市天马路67****政府B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3-****24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恒源佳园1幢2单元6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3689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州重点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11 09: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州重点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30
最高限价(万元):30
采购需求:购买专家技术咨询服务,对**州75家重点工贸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排查过程中需要提供《检查记录表》、《问题隐患清单》、《问题判定标准及整改建议》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排查,并按要求提交排查结果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 号)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根据《****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监狱和戒****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管理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根据《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州重点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技术服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 .供应商需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2 .供应商需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金属冶炼、电气、设备、仪表、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或安全评价师资格条件的3名以上成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5-30 00:00至2024-06-06 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11 09:0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06-11 09:00(**时间)
地点:**省****市**市观澜****服务中心****办公室二楼206室)**市观澜****服务中心****办公室二楼2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州重点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技术服务: 保证金金额:5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6-11 09:00 其他:1、供应商应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成交资格,并交相关监督部门处理。 2、以下情况视为供应商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响应文件或其响应文件无效: (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供应商未上传响应文件的; (2)因供应商原因上传的响应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州**市天马路67****政府B区
联系方式:0873-****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恒源佳园1幢2单元601室
联系方式:177****3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清云
电 话:177****3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