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悦嘉园外墙维修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悦嘉园外墙维修施工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悦嘉园外墙维修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悦嘉园。
2.1.2建设规模:工程投资估算约200万元。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须提供维修方案及安全管理方案。维修完成,通过联合验收,并提交每栋楼****维修部位的影像资料),后续装订送审。
2.1.4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海悦嘉园外墙(东**墙;高层南北立面涂料剥落、起鼓部位;外墙线条、檐口粉刷起鼓、脱落部位。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各楼栋维修范围进行调整,乙方结算时根据实际工作量相应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和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3月-2024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③本工程人员配备要求: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现场负责人一名作业人员符合登高作业人员等各方面要求。按照苏建建管[2016] 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④根据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做专业设备的安全检测,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做好现场扬尘管控和施工垃圾处置。
3.4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的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对应招标文件要求。未从诚信库库中挑选的或者挑选的资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废标处理。
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 6 月 4 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3网上报名路径: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4.4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软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280095转5。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6 月 4 日9时30分,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5.2投标文件提交地址及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本次招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企业内部执行制度为依据。10. 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开发区智慧之眼数据大厦 | 地址: | ****开发区****中心E座1901室 |
联系人: | 徐工 | 联系人: | 顾工 |
电 话: | 0513-****1330 | 电 话: | 0513-****9381 |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