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处****人民政府2024年第10次常务会议批准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建设运营;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特许经营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开发区,占地80亩,建设内容****发电厂、****中心、****中心、****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1条日处理能力为400吨的垃圾焚烧生产线;厨余垃圾处理,建设1条日处理能力为40吨的厨余垃圾生产线;市政污泥处理,建设 2 条日处理能力为 70 吨的市政污泥生产线;****中心,建设1条日处理能力为300吨的渗滤液生产线。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2.2.1项目实施模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政府授权****(以下简称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实施。
2.2.2特许经营实施方式:本项目实施方式采用 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即在特许经营期内,****政府授权特许经营者投资**、拥有并运营本项目,****市政府。
2.2.3收费渠道和方式:本项目属于使用者付费,收费渠道和方式包括:(1)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政府代为向用户收费再定期支付给特许经营者;(2)垃圾焚烧上网电费,由特许经营者直接向用户收费;(3)粗油脂销售费,由特许经营者直接向用户收费。
2.2.4 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8 年,自特许经营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2.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或****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年报。
3.3业绩要求: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具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及运营业绩。(备注:项目业绩以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合同协议复印件关键页(须体现项目名称、规模、签字盖章等内容)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分工、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负责投融资及运营管理的财务投资企业,牵头人应满足上述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满足上述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3.1、3.2、3.4款资格条件。中标后,联合体中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内容不得改变,联合****公司社会资本方的核心股东,项目公司运营期间不得减持股份。若非联合体投标,中标****公司运营期间不得减持股份。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2024年 5 月 30 日至2024年 6 月 3 日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公休日不休。
5.2 发售地点:**市**新区翠华路500****中心3层。 发售联系人:樊华,电话:193****0685。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6 月 11 日14时30分,地点为 ****交易中心(**省**市**区乐天大街西段与渭清路十字东北角依林园)。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 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
地 址: | **省韩****基地3号楼5层 |
联 系 人: | 闫涛 |
联系方式: | 191****3190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市**新区翠华路500****中心 |
邮 编: | 710061 |
联 系 人: | 樊华 |
电 话: | 193****0685 |
开户银行: | ****营业部 |
账 号: | 725********00222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