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玻璃幕墙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外墙玻璃幕墙改造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进路和**路交叉口东北角。
2.1.2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480㎡。
2.1.3合同估算价:约52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以招标人及监理人的书面文本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按监理开工令。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外墙玻璃幕墙改造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2业绩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11日上午9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联系电话136****6678,****公司介绍信;
5.投标截止时间
5.1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东进路和**路交叉口东北角
邮 编:224005
联系人:殷先生
电 话:0515-****812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南路199号阳光大厦B座四楼
邮 编:224005
联系人:祁先生
电 话:136****6678
传 真:0515-****6084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