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9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116
地 址:**市**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南大道西延线四期项目 | **市**区马踏洞新区 | **发展****公司 | **华睿川协****公司 | 项目起点接已建的金南大道西延线三期西段道路工程,底层与已建环城路和规划道路平交,道路全长2.1km;主线终点接**绕西高速连接线隧道出口处100m位置。其中主线为双向6车道,匝道为2车道,底层辅道为双向8车道和双向4车道混合,分离式路基段为单向3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安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道路绿化工程。 |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施工期加强管理,密闭运输,洒水抑尘,设置车辆冲洗池等,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相关限值要求。 3.噪声:施工期打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回用,****回收部****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同及时运送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铺设雨水管网,同时合理设置排水沟渠。 2.废气:营运期加强绿化,降低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路面材料,进行限速禁鸣。 4.固体废物:营运期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经****委员会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307-511700-04-01-936465】FGQB-0011号,取得******局出具的《建设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初审意见的报告》(达市通自然资〔2023〕6288号)以****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31612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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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