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代理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非经贸**总部大楼揭牌仪式活动宣传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 | **省**县星沙街道天华路175号 | 2000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中非经贸**总部大楼揭牌仪式活动宣传采购项目 | 按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执行 | 按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执行 | 按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执行 | 按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执行 |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启平(主任评委)、盛政敏、邓骎文(采购人代表)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1 | **** | 93.83 |
2 | **星****公司 | 85.11 |
3 | ******公司 | 71.23 |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长经开管办发〔2021〕30号)的规定,依据代理协议的约定,由****公司依约支付代理服务费大写金额:陆仟元整(小写金额:¥6000.00元)。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联系人:蔡超
电 话:134****4891
地 址:****开发区三一路2号综合楼4楼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曹倩(项目负责人)、陈姣、范志忠
电 话:10731-****8808
地 址:******社区天华路128****广场十五层15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