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6月12日10:00开始在**省公共**交易平台通过网络竞价公开转让******路已征收国有出让土地上的资产残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位于潭东镇高坑村**路(松柏路至蓉江二路)。主要包括已被征收的主体房屋及附属房的拆除及残值的公开转让,总建筑面积4837.78㎡,其中主体房屋面积3785.11㎡,附属房面积1052.67㎡(拆除范围详见标的清单)。
整体起拍价:116991元,竞买保证金:30000元。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依现状拍卖转让。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因标的特殊性请意向竞买人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及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接受本须知的约束。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否则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成交后由委托人到场监督移交,拆除过程须接受委托人监督。
2、买受人应在进场前办理所有操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并自觉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参加消防部门安排的实地消防演练。在施工过程中买受人须保证施工安全,进场后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买受人在拆除、清运过程中不得损害、破坏拍卖标的范围之外的建筑物和设施,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买受人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承担损失的,买受人应按实际损失照价进行赔偿。
4、为保障安全生产,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转包给其它企业或个人,否则委托人有权没收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买受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若因买受人擅自转包而产生的安全与经济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标的拉运完毕后,买受人需根据《****中心**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现场废土、废渣及垃圾,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6、买受人在拆除过程中负责房屋拆除喷水降尘工作,人员由买受人聘请;所有机械、工具、人员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买受人对所有聘请的人员安全及劳务纠纷负全责。委托方检查买受人拆除房屋未喷水降尘一次处罚1000元,检查发现累计三次未采取降尘措施,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不再承接此项目,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必须做好防尘围挡措施。拆除后的建筑物残留确保无坍塌、高空坠落等安全隐患。
7、标的物的具体移交时间以委托人的通知为准,买受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标的物拆除完毕并平整好场地,完成残余物的清运工作,拆除后现场残留物不得高于地面1米。拆除期限为在标的物移交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若超过期限未完成拆除视为违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买受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买受人在拆除、搬运、清场等工作开始前须提供拆除方案,该方案须提交委托人审核,该方案经审核、审批通过后方可实行拆除;拆除、搬运、清场等工作质量等须达到委托人要求。
8、****政府方等非买受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则根据不可抗力等非买受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时间进行相应顺延。买受人不得以此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要求。
9、竞买人应充分阅读本拍卖资料及资料中的相关附件,详尽阅读并了解《资产残值转让合同》(范本)有关内容,竞买人报名参与本次竞买即视为对本次拍卖资料中载明的相关要求及条款予以了认可并接受。本资料附件中的《资产残值转让合同》为范本,有关施工细节以按约定正式签署的《资产残值转让合同》为准。
10、如买受人发生上述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竞买人的竞买条件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拍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拍;
2、具有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
4、三年内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以及不良信誉,近期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被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限内(提供承诺书);
5、竞买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6、竞买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已办的使用原CA证书);
7、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勾选相应选项,并填写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受托人在该标的竞买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需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
五、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及加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 15分钟,延时竞价周期 120 秒,加价幅度为3000元/次。
六、本次拍卖相关时间
1、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17:00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17:00止;
3、竞价时间:2024年6月12日 10:00 开始。
七、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潭东镇高坑村。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1)委托人电话:185****0281 肖先生 ;
(2)拍卖人电话:181****7198 钟女士。
八、报名事项
1、竞买人自行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须在2024年6月11日17:00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买保证金账户;
2、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在2024年6月11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3、如需要拍卖机构协助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竞买人,请在竞买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网络报名相关证件原件到江****公司(赣****中心A2栋一楼)办理;
4、竞买人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九、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前需向委托人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承诺书;(7)竞得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查询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出具日距离竞价拍卖 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买受人无法提供上述证件或提供的证照与报名竞买主体名称不符,或竞得人不满足竞买条件,即视为竞得人违约,我公司有权拒绝签订资产残值转让合同,违约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拍卖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不承
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竞买人应实地审验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以及投资风险。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其已完全认可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风险。
4、竞买人务必详细查阅帮助文档《竞买人操作指南》、具体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并充分了解报名、竞价具体事项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熟悉本次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网络故障等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5、第一次使用时,需要安装系统驱动,请在网站【帮助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系统驱动安装包。
6、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7、竞买人如需要指导办理报名的,****公司联系。如在办理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8、对于因不可抗力或**省公共**交易平台(省交易系统)异常等情况,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咨询电话
1、****:肖先生 185****0281
2、****:盘先生、刘先生 0797-****937
3、江****公司:钟女士 0797-****167、181****7198
4、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400-****-0000
十一、详情请登陆下列网站并参见《拍卖资料》
1、**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
2、****政府网 (http://www.****.cn/);
3、“**公共**交易”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微信扫描文件《目录》中的二维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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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公司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