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30/202405-00128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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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
2024-05-27 |
有效 |
******分局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新增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新增塑料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纬二路3号;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位于**市**县纬二路3号,该公司目前拥有年生产人造草丝6000吨、人造草坪1000万平方,该项目于2021年3月10****环境保护局批复文件(全环评﹝2021﹞5号),2022年3月通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由于4#厂房未建设(1条人造草坪生产线未建设),可达成年生产人造草丝6000吨、人造草坪1000万平方。****拟在依托现有3#厂房部分区域作为生产车间,**6条废旧塑料加工生产线及辅助配套设施,形成年生产2万吨塑料颗粒的生产能力。2024年4月1日该项目取得**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为:****,总投资3000万元。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次扩建工程主要新增废气为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挤出废气经挤出区局部密闭,**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简(DA005)排放。
(2)废水
本次扩建项目主要为生活废水以及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排放标准》表1标准)与循环冷却废水一同排入市政管网,接管****处理厂处理。
(3)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经厂房隔声等,西、南、北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冷却水池沉渣、废滤网以及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其机油桶厂区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油抹布汇同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0-****081
通讯地址:安****政务中心4号楼3楼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