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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县**(风沿)光伏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4〕74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9日 |
**桂冠****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县**(风沿)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项目代码****,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镇风沿村、上龙村、下龙村。场址范围约为东经109.816062°,北纬23.630955°。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0MW,光伏阵列由29个3.2MW、3个1.92MW和1个1.28MW单晶硅电池子方阵组成。全部采用固定式支架方式安装,逆变器选用320kW组串式逆变器,光伏发电采用农光互补模式。集电线路的电压等级为35kV,接入**的220kV光伏升压站(升压站送出线路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升压后并入电网。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工程量。****电站场区内光伏阵列基础及光伏组件安装、逆变器等,220kV升压站区有综合楼及辅助用房等。内容分为主体工程:光伏发电区(包括光伏阵列:由29个3.2MW、3个1.92MW和1个1.28MW单晶硅电池子方阵组成,每个3.2MW子方阵由220路光伏组串、10台逆变器和1台箱式升压变构成。每个2MW子方阵由132路光伏组串、6台逆变器和1台箱式升压变构成。每个1.28MW子方阵由88路光伏组串、4台逆变器和1台箱式升压变构成;组串式逆变器:312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29台32kV箱式变压器、3台20kV箱式变压器、1台13kV箱式变压器;220kV升压站:光伏场升压站长71.50m,宽71.30m,总占地面积7353m2,设置1台100MVA主变压器;集电线路:规划分成4条集电线路,分别为NA、NB、NC、ND线))、辅助工程(包括场区道路、综合楼、辅助用房、事故油池、变压器基础、接地变、一体化供水及消防装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水系统、供电系统、排水工程)和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固体废物、噪声治理、光污染治理和电磁环境污染治理)。
施工期工艺流程:项目主要施工工序为修整道路、场地平整;预制管桩安装;光伏阵列安装;光伏组件安装:逆变器及相关配电装置安装,箱式变压器安装;集电线路;接线、调试运行、投入运营。
运行期光伏并网发电工艺流程:光伏电池组件接受来自太阳的光能,经光电转换产生直流电能;由汇流箱汇流至逆变器后(逆变器选用320kW型号组串式逆变器),将直流电逆变为交流电并升压至35kV,由集电线路汇集后接入220kV升压站经送电线路接入当地电网。
本工程总投资为45943.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80万元(占总投资0.174%)。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有施工作业扬尘、运输扬尘、堆场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采取分片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加强施工管理,汽车运输的粉状材料应加盖蓬布保护,防止掉落,采取建筑垃圾和材料规范堆放及遮盖等有效措施,防止产生扬尘污染周边环境。施工期污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后,可用于周边林地、旱地灌溉。施工废水主要是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采取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夜标准要求。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为生活垃圾和废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集中区设置垃圾桶,定期将垃圾清运至附近垃圾池,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废料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消纳处理。
(二)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开挖的土石方应尽可能直接堆至回填区域,减少由于土石方中转造成的水土流失。开挖前要先放线,做到先防护,后开挖。施工开挖面及时平整、覆土进行绿化。对于施工期建材堆放的临时占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并对临时用地进行整治。
(三)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升压站内人员生活污水和太阳能板组件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后,可用于周边林木浇灌。太阳能光伏板清洗废水由太阳能电池板下方的植被吸收和自然蒸发,不外排。项目需对化粪池、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等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
(四)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光伏发电场区噪声主要为逆变器和箱变的中低频噪声,运行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场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太阳能光伏板、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废太阳电池板在检修维修时由厂家直接拉走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弃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含油抹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落实营运期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35kV~220kV****电站设计规程》(DL/T5103-2012)的要求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站内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将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用截面较大的主筋进行连接;同时辅以增加接地极的数量,增加接地金属网的截面等,此措施能够经济有效地减少站内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升压站站内金属构件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减少毛刺的出现,以减小尖端放电产生火花;升压站四周应设置高的实体围墙,围墙周围挂设警示标志,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变电所区域,在升压站围墙外布置常绿树隔离带;运营期加强环境管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保证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公众曝露限值。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八)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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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