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和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市
一、招标条件
本熙和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15.0785 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内容:熙和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本次招标规模:3000 平方米,车棚最大高度 2.6m,单跨跨度最长 2.95 米,单体建筑面积 483 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2、项目地点:**区熙和园小区。3、项目预算:215.0785 万元。4、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后 60 日内完成施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5、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熙和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熙和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能够证明其具备民事能力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证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
(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均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2)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2012】141 号文件、【2012】1091 号文件和津建筑【2018】489
文件规定,工程项目开工前,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出具任命文件,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投标文件需提供承诺书。5、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或参加开标仪式,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7、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8、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事务所审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事务所审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00;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按照“七、其他”,办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市**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市**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七、其他
获取招标文件办理流程:请贵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件扫描成一个PDF 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163.com(邮件标题:标段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2、文件费汇款凭证;
(1)招标文件 1000 元/本(售后不退);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可简写)。账户信息:收款人:****,汇款账号:021********012595,开户行:****银行****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泉发南路 12 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2-****19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 3-1-125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2-****6026-227
电子邮件: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