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编号:****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综合实训楼围墙、挡墙改造项目,已由****委员会以那发改社发〔2024〕21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建设单位为****,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性质:改造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广场花岗石拼花185.24㎡,广场花岗石铺装745.62㎡,人行道砖249.84㎡,**围墙47.82m,砖砌挡墙124.17m,砖砌弧形梯步28.46㎡,挡墙立面文化砖127.3㎡,沥青路面763.1㎡,不锈钢栏杆76.34m,围墙SKK涂料265.04㎡,混凝土路面617.93㎡,路沿石123.8m,弧形梯步花岗石砖42.69㎡,路基、广场填土1811.34m3,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具体内容为本项目概算批复为准)。
2.4比选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5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2.6工期:8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2021年1月1日至今新承接或已完工至少1个市政公用工程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5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地址:**市堆龙**区格桑路18****广场2号楼3楼。
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及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市堆龙**区格桑路18****广场2号楼3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自治区**市**区**镇文化东路27号
联 系 人:赤美
联系电话:177****78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堆龙**区格桑路18****广场2号楼3楼
联 系 人:孟工
联 系 电 话:177****6565/089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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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