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台灯2500盏、吊灯2000盏、壁灯1500盏、落地灯1200盏**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 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相关要求,对****年产台灯2500盏、吊灯2000盏、壁灯1500盏、落地灯1200盏**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台灯2500盏、吊灯2000盏、壁灯1500盏、落地灯1200盏**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验收生产概况:****年产台灯2500盏、吊灯2000盏、壁灯1500盏、落地灯1200盏**项目(一期)位于位于**市横栏镇**工业区永谊五路1****中心位置:东经:113°15′51.150",北纬:22°32′15.072")。项目总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本项目主厂房共七层,本项目使用一楼、二楼、五楼、六楼以及七楼。主厂房一楼为五金车间,二楼为仓库,五楼为装配车间,六楼为质检车间,****办公室。本期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万元,年产台灯2500盏、吊灯2000盏、壁灯1500盏以及落地灯1200盏。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入**市横栏镇****公司达标后排放到拱北河;生产废水主要有水喷淋废水,经收集后委托给****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抛光工序废气、激光切割工序废气、焊锡工序废气、打磨工序废气和激光焊接/焊接工序废气。
(1)抛光工序废气排放口(FQ-008541)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项目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密闭车****设备处理后通入25m排气筒(FQ-008541)有组织排放。
(2)激光切割工序废气、焊锡工序废气、打磨工序废气和激光焊接/焊接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项目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必要的减震和减噪声处理,选用隔离性能良好的门窗等,降低噪声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有环卫部门收集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和水喷淋沉渣(抛光工序),集中收集后交给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3)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公司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网站留言、电话、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4****2032
邮箱:****@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
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内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05月30日至 2024年06月28日。
****
2024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