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 2024年 5月 30日至 2024年 6月3日
发包人 | **** | ||
发包项目名称 | ****新区(**高****村委会生活污水治理综合整治项目 | ||
发包控制价(元) | ****518.27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报价(元) | ****261.81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 | 企业信用等级 | A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曾华形 | 资格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建造师 |
承诺质量 | 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 | 承诺工期 | 90个日历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报价(元) | ****104.42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 | 企业信用等级 | B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凌雨兰 | 资格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建造师 |
承诺质量 | 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 | 承诺工期 | 90个日历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
报价(元) | ****654.71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 | 企业信用等级 | B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黄业英 | 资格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建造师 |
承诺质量 | 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 | 承诺工期 | 90个日历天 |
说明:
1.本公示在******开发区政务网 (http://www.****.cn/zwgk/index.html)发布。
2.在公示时间内,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与本项目发包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对本发包项目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如认为本发包项目评选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异议或投诉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内容要真实有效,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为法人的,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异议人或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必须为所异议(投诉)项目发包活动中有记录的参与者(如参选委托代理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等),必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在所异议(投诉)项目发包活动直接参与单位工作的社保证明等文件(原件核对)。
4.异议或投诉受理时间为公示期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66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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