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以上资质、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没有在建工程; (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5)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师或初级以上职称证书; (6)其他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均须****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注: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质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不得兼职。同时应附相关证书、身份证、开标当月之前(不含当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若是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反聘合同复印件)。 5、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严重亏损或冻结状态),****公司按成立以后至今的财务报表为准; 6、投标人已完成**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