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30
****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幕墙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 施工总承包****工程局****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幕墙工程施工,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工程局****公司授权,本次招标招标人为 ****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6369.52㎡,其中7#楼;框架结构,地上4层;8#楼:框架结构,地上3层地下1层;9#楼: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20层;地下车库,框架结构,地下1层。;7#-9#楼室外工程占地约为14720.70㎡(其中包含道路约5400㎡、绿化景观、管网、强 弱电、消防系统等室外工程)。
计划建设工期:计划于2022年8月31日开始,2024年11月8日完工,总工期为2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
第一单元:2024年6月12开始,2024年10月13日;
第二单元:2024年6月12开始,2024年9月13日;
第三单元:2024年6月12开始,2024年9月13日;
完成**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幕墙工程,总工期分别为第一单元123日历天;第二单元93日历天;第三单元93日历天。具体工期****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 3 个招标单元。招标编号为: GCJ-JZ-XXDSJ-招字(2024)003号。其工区招标单元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类别 | **工程名称 | 招标单元 | 主要施工内容 | 备注 |
**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建设项目 | **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幕墙工程施工(FJ-1单元,7号楼) | 第一单元(FJ-1) | **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7号楼幕墙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 满足图纸设计、规范要求,幕墙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石材幕墙、玻璃幕墙、玻璃屋面、铝板幕墙、铝板吊顶、防火封堵、保温隔热墙面、铝合金百叶、铝合**窗、玻璃栏板、金属扶手栏杆栏板、装饰线、雨篷等施工内容。包含施工、检测试验、配合相关部门验收、第三方检測、验收备案,资科的整理汇总移交,以及为完成上述施工而必须完成的垂直运输、场内二次搬运与码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成品保护、环境保护等涉及所施工范围内的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技术核定单、工程现场签证等全部内容。 |
**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建设项目 | **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幕墙工程施工(FJ-2单元,8号楼及坡道出入口) | 第二单元(FJ-2) | **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8号楼及坡道出入口幕墙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 |
**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建设项目 | **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幕墙工程施工(FJ-3单元,9号楼) | 第三单元(FJ-3) | **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9号楼幕墙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幕墙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没有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具****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页)。
3.1.4企业近3年(2021年01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总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幕墙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及经验;
3.1.5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1.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信誉的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人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a. 在中国境内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关幕墙工程施工经验的;
b.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c.****工程局****公司的劳务**单位黑名单的。
d.****集团2023年年审名单和2024年新增合格供应商(合伙人)名录的。
e.****工程局****公司范围内以往**项目中发生过(正在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的。
f.在其他项目有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g.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h. 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i. ****工程局****公司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j. 所承接工程业已结算完毕,6个月内无故纠缠拒绝签订最终结算证书的。
k. 承接工程期间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全事故的。
l. 承接工程期间与地方存在债务纠纷的。
m. 在以往施工中不完全履行合同、挑肥拣瘦或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n.在以往施工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工期的。
o.因种种原因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威胁、恐吓的。
p.有其他恶意行为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q. 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
r.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s.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zhzxgk/)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t.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允许中标数量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个投标****公司(事业部)内最多只能中两个标,且在**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建设项目承接的劳务**标不得超过2个。
3.4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3个招标单元进行投标,且允许在本项目中标1个施工单元,若投标人中标数量大于3.3条规定数量时,投标人应在充分考虑后确定1个劳务**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单元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1日,每日8:30-17:40,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126.com邮箱进行电子报名登记,如联系邮箱非报名邮箱请注明联系邮箱,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方可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有)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页)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注:请按以上格式报名,扫描材料需清晰可辨认,如因资料无法识别造成审核不通过,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时进行原件审核,如原件与报名时扫描件不符,招标人可拒绝接收其资格审查文件及报价文件。
4.2 招标文件(PDF电子版)每套售价500元,(投几个单元需要购买几套)。购买费用(须在报名登记后24小时内支付,超时未支付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售后不退。
4.3凡提供不出上述证件或缺少证件的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列入黑名单。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只需缴纳一份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12: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为准)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公司****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 **大数据产业园幕墙工程第 招标单元投标保证金),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还是招标人****公司****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5.3****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广场支行
账 号:410********000000597
联 系 人:代会计 联系电话:150****0160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7日14:30投标人应于当日14: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市**区**路206号南院4楼北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当日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有)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书中人员资格证书(含身份证)、业绩资料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接受招标人现场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原件经审核后,当日退还)。投标期间费用、食宿和安全自行负责。
注:所有证件应装在一个透明的塑料文件袋中,文件袋上粘贴标识内容如下:
1****公司名称
2)投标人所附证件原件列表(含名称及数量)
3****公司联系人电话及姓名
6.3开标地点:**市**区**路206号南院4楼北会议室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公布最高限价(包括总价和单价),投标人报价均应小于最高限价,采用双信封制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工程局集团网站上发布(http://www.****.com)。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未授权转载本招标公告至其他网站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人:****
地 址:**市**区**路206号南院4楼北会议室
标书售卖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182****3937
招标事宜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55****5820
李女士 电话:137****3676
监督部门:****集团****监察室
电 话:0371-****5369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