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分类:招标采购 | |
****旅游局 | 生成日期:2024-05-31 | |
有效性: | 有效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人民路415号一楼门面(市群艺馆宿舍楼原人民路159号底层南数第一间)房屋租赁 公告 | 失效时间: 暂无 | |
公告
一、出租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人民路415号一楼门面南数第一间房屋(市群艺馆宿舍楼原人民路159号底层南数第一间房屋)。
2.标的坐落位置:人民路与健康中路**往北约350米。
3.标的基本情况:混合结构,套内面积约14㎡,租期为3年,租金底价12264元/年。
4.出租方为****,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5.公告期限:2024年5月31日9:00始至2024年6月7日17:30止。
6.本次出租标的房屋按现状出租,以实际踏勘为准,其他瑕疵情况需由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
7.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商业。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8.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租金每年按合同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
(2)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前三个月租金总和,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竞价。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参与竞价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
3.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及与他人**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中从事任何违法活动或违法经营行为。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现有及装修期间产生的垃圾,搬运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政府相关规定(包括拆除、征收、改造等)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9.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将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报价以书面形式送交****,以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五、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在此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起3个工作日内。
3.《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市姥山路1号市政府综合楼三楼333室。
4.《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若非承租人本人领取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可以视具体情况,**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梦迪
联系电话:0551-****2467
联系地址:**市姥山路1号市政府综合楼三楼333室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附件:1.标的所在位置
2.标的外观
3.人民路415号一楼门面(市群艺馆宿舍楼原人民路159号底层南数第一间)房屋租金报价单
****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标的所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附件2:标的外观(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附件3:
人民路415号一楼门面南数第一间房屋租金报价单
****:
我单位(个人)已全部详细了解贵单位房屋出租信息,自愿按照出租公告的要求承租房屋,用于 。
我们此次承租报价为年租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报价人:
(个人签字手印或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