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零星装饰装修户:
为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着力解决建筑垃圾乱倾倒、随意处置等污染环境卫生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市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本告知书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二 、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和处置必须严格实行核准。
(一)所有单位和个人在产生、运输和处置建筑垃圾前应当办理核准手续:
1.物业小区应当携核准申请及相关申请****服务大厅二楼法人窗口办理产生、运输核准;
2.无物业小区(**村、安置小区、零星户等)产生建筑垃圾的个****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登记;
3.建设工程施工等需要产生、运输和处置建筑垃圾的项目工地,应当携处置核准申请及相关****服务大厅二楼法人窗口办理处置核准;
4.建筑运输单位应当在运输建筑垃****服务大厅二楼法人窗口办理运输核准,承运单位必须使用专业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垃圾,按照核准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运输和处置。
(二)在尚未建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或处理能力不足的街道,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行业主****、街道办事****处理场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或者选择就近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建筑垃圾可运输至修**建筑垃圾临时调配场(龙场****实验小学)或具有建筑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
三、建筑垃圾处置禁止以下行为: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
(二)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三)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四)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漏建筑垃圾;
(五)禁止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
(六)物业小区未按规定集中收集、定点堆放、清运或者利用家庭装饰装修建筑垃圾;
(七)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不按核准的时间、路线将建筑垃圾运输到指定地点;
(八)工程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县级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或者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九)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者将危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十)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涂改、倒卖、出租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执法局将联合县住建、县**、县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执法检查发现未经核准擅自处置、随意倾倒、随意堆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机关对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活动中涉嫌犯罪行为的,依法从严打击。
四、加强社会公众监督
欢迎群众积极反映违法运输和处理建筑垃圾的行为,对反映问题经核实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
举报及咨询电话:0851-****1660
****执法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