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式探照灯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1 | 升降式探照灯项目 | 采购内容:升降式探照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采购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安装升降式探照灯4套,并进行配套线缆敷设及调试测试。 采购数量:4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1.将目前移动式着陆探照灯车更改为可升降固定式探照灯,在跑道光源处将探照灯沉入地面以下,使用时将探照灯升起,调整上下水平方向,覆盖照射跑道。将探照灯的控制操作按钮集成到塔台及灯光站,由塔台 人员或灯光站操作人员统一对探照灯进行控制调整,如控制探照灯的开关,对光源角度进行水平、俯仰调节等。 2.接通市电并作为单独回路接入机场灯光系统。 3.可用于飞机夜间和白天大雾天气着陆照明,灯光站同时工作可覆盖跑道1500米以上距离,引导飞机安全落地。 4.探照灯的控制方式采用远控和近控两种方式。远程控制设在塔台及灯光站,每个探照灯均单独设置远程控制盒,按编号排列,每个探照灯控制盒均可实现相应编号的探照灯灯头的旋转、俯仰动作、开关灯操作及亮度、焦距调节功能。近控设置在每架探照灯周边,也可实现探照灯的升降、旋转、俯仰动作、开关灯操作及亮度、焦距调节功能,与远控相比,近控增加探照灯灯头升降功能、 完毕后的复位功能。 需满足的要求:一、服务要求 (一)售后质保等要求 质保期为通过验收之日起5年,质保期内若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应予免费维护。质保期内应定期对产品进行回访并解决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若甲方需技术支持,供应商应在72小时内上门服务。供应商应负责培训我方人员掌握软件操作技术。 (二)相关要求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不得告知他人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不得告知他人,参与项目人员均需进行相关教育并签订承诺书。 (三)报价要求 供应商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不高于预算价格,包含本项目中必须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代理服务、运输、安装、管理、维护等费用)。 (四)供货、安装周期及交货地点要求 1.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90日内完成交付。 2.中标方提供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3.交货地址:**省陵水县。 二、投标(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官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网黑名单 | 本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采购机场探照灯及固定式可升降模块4套。 一、功能目标及需求 1.将目前移动式着陆探照灯车更改为可升降固定式探照灯,在跑道光源处将探照灯沉入地面以下,使用时将探照灯升起,调整上下水平方向,覆盖照射跑道。将探照灯的控制操作按钮集成到塔台及灯光站,由塔台 人员或灯光站操作人员统一对探照灯进行控制调整,如控制探照灯的开关,对光源角度进行水平、俯仰调节等。 2.接通市电并作为单独回路接入机场灯光系统。 3.可用于飞机夜间和白天大雾天气着陆照明,灯光站同时工作可覆盖跑道1500米以上距离,引导飞机安全落地。 4.探照灯的控制方式采用远控和近控两种方式。远程控制设在塔台及灯光站,每个探照灯均单独设置远程控制盒,按编号排列,每个探照灯控制盒均可实现相应编号的探照灯灯头的旋转、俯仰动作、开关灯操作及亮度、焦距调节功能。近控设置在每架探照灯周边,也可实现探照灯的升降、旋转、俯仰动作、开关灯操作及亮度、焦距调节功能,与远控相比,近控增加探照灯灯头升降功能、 完毕后的复位功能。 二、执行标准 各分部分项执行相应的内部标准或国家标准,没有相应的内部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没有相应的行业标准应执行相应的地方标准,没有相应的行业标准执行相应的其他标准规范,当相关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采用新标准。 三、技术要求 (一)设备组成 每套固定式灯光站由机体总成(井盖总成+探照灯总成+升级系统)、检修盖总成、检修梯、防爆照明系统、控制系统、应急排水系统和监控系统组成。 (二)探照灯参数 1.光源功率为7kW±1kW;灯(组)平均使用寿命≥600h;可进行五级调光,调光范围为全亮度范围的60%-100%;色温范围为5000K-6500K,显色指数≥95;前置散光镜调节角度为:向左≥17°,向右≥30°;反光镜有效直径≥400mm;灯头俯仰角为:-30°-90°,水平回转角为:360°,均可电动与手动调节;照度值:距光源20m处,全功率下,最大照度≥10000Lx。 2.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供电电压220V/380V±10%,配置零线;最大工作电压(V):DC43。 3.****中心距地面高度约2m左右。 4.重复开灯时间:瞬时。 5.配备手动操作杆,在探照灯总成异常或断电时,可对相应的三轴方向旋转机构进行手动操作。 | 200.00 | 2024年08月 | 无详情见附件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张秦华
联系方式:0898-****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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