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然**主管部门,****测绘院:
根据《****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要****工作部署,******厅决定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重点聚焦城市国土空间治理中公共服务、生活宜居、交通便捷、安全韧性等情况来开展,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
主要任务是,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2024年6月底之前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基础测绘资料和最新省、市、县三级行业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工作,在全省设区市组织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监测以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据,在变更调查成果地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相关地类,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并监测其变化情况,掌握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
具备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开展条件的县(县级市),可通过市自然********厅申请省级监测工作试点,******厅评估确认后,纳入全省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厅提供的**监测范围内,针对限定在**监测范围采集的****派出所、文化艺术场馆、幼儿园等,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完成试点任务。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全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内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
二、组织实施
厅调****规划处部署组织全省监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向****人民政府发函收集专题资料数据,共同指导地方常态化工作开展和制度化成果应用,推动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与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建立联动机制,接受自然**部对我省监测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测绘院作为技术牵头单位,负责编制全省监测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和其他技术文件;开展省级技术培训,采取“分片定员、技术包保”的方式,给各市提供技术指导;拟定省、市两级资料收集清单,负责收集和整理省级专题资料,指导市级资料收集工作;向各市分发监测遥感影像、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和省级专题资料;组织完成全省78个县(含县级市)范围内的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共23类全域范围监测要素,具体见实施方案)和58个市辖区范围内水域网络、交通网络监测数据更新工作;指导试点县(县级市)开展监测工作;开展监测过程质量检查,组织监测成果省级质量验收;负责全省监测成果汇集与整理,向自然**部汇交监测成果;建设全省监测数据库,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编制统计分析报告;开展黄河流域(**段)专题监测,形成专题数据集和监测报告。
各市自然**主管部门调查监测科(处)**国土空间规划科(处)共同组织本级市辖区范围内的监测工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监测组织模式和责任分工,开展本级监测技术培训,承担市县两级监测专题资料协调、收集工作,及时将市县两级专题****测绘院,接收****测绘院分发的各类监测基础资料和专题资料,组织完成市辖区范围内的监测工作(含本市全域范围内室外滑雪场监测),指导试点县(县级市)开展监测工作,对全市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编制统计分析报告。
各市自然**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按规定做好保障工作。选择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作业队伍承担监测任务,配强技术力量,强化内部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上沟通,****测绘院的技术指导力量,保证监测工作顺利实施;要用好国土空间规划部门协调机制,做好部门专题资料收集,助力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三、质量管控
各市要深刻认识实事求是、质量第一是调查监测工作的生命线,切实加强全过程质量管控,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技术培训和成果质量检查,落实技术、质量管理责任,强化质量问责机制,确保监测成果完整、准确、可靠。
各市自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市辖区监测过程质量控制和市级、试点县(县级市)监测成果的质量检查工作,******厅汇交质量合格的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各级自然**主管部门和监测作业单位要做好生产过程质量检查工作,确保监测要素数量全、位置准、属性实。
******厅将加强对各市监测工作的检查指导,对各市汇交成果进行核查验收,组织各市按照自然**部反馈质量抽查意见开展监测成果整改,并对监测成果质量实行追溯机制,严肃处理监测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
四、时间节点
各市于6月20****测绘院汇交市县两级专题资料,6****测绘院汇交本级检查合格的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单体房屋建筑监测成果,7月15****测绘院汇交本级检查合格的其他监测成果(不含室外滑雪场监测成果),8月20日前按照省级验收意见完成数****测绘院汇交最终成果。8月31******厅将全省监测成果汇****信息中心。
2025年1月10****测绘院汇交本级检查合格的室外滑雪场监测成果,1月20日前按照省级验收意见完成数****测绘院汇交最终成果。1******厅将全省室外滑雪场监测成果汇交至自然资****应用中心。
试点县(县级市)需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完成监测工作。
五、成果共享应用
各级自然**主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监测和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衔接,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等工作中用好监测成果,不断完善数据应用协同机制,更好发挥监测数据支撑作用。要深入挖掘监测数据价值,结合人口、国土变更调查、基础地理信息和各类经济社会专题数据,运用科学的统计和评价方法,开展重点要素、重点地类统计分析,客观、规范、统一、准确地展现城市国土空间要素的分布位置、面积、数量、长度等特征,分析城市监测要素与人口匹配、生活宜居便利、公共服务均衡普惠、城市安全韧性、交通网络通达覆盖等内容,客观评价各监测要素的集约性、可达性、均衡性、便利性、普享性、集聚性,反映人民群众的宜业、宜居、宜养、宜学等方面的现实状况,统计分析成果、****政府决策使用。同时,要积极向相关部门共享监测成果,制作监测专题图件、宣传产品,推荐介绍监测应用场景,特别是要向提供监测专题数据资料的相关部门共享监测成果。
六、安全生产
各级各单位要将监测工作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并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注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人身安全。要增强保密意识,压实保密责任,落实保密管理要求,确保数据资料安全,杜绝出现失泄密问题。
各市在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厅。各市于5月30日前将责任科(处)室和联络员信息通过邮箱报送至省级监测联络员邮箱。
省级监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宋岩峰(厅自然**调查监测处) 0531-****1099
房****规划处) 0531-****1128
****测绘院) 0531-****0034
杨****规划院) 0531-****3507
邮箱:****@shandong.cn
附件:**省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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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