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县城通洋路东侧、****侧地块君悦观澜苑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县城通洋路东侧、****侧地块君悦观澜苑建设项目10kV供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 |
工程类型 |
**县城通洋路东侧、****侧地块君悦观澜苑建设项目10kV供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县城通洋路东侧、****侧地块君悦观澜苑建设项目10kV供电配套工程EPC****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1】322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项目招标人(代建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县城通洋路东侧、****侧地块君悦观澜苑建设项目10kV供电配套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县城通洋路东侧、****侧(**县**路68号)。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投资约3650万元。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1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中标人应保证在施工工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范围条款中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进度节点应服从招标人安排。注:CA系统中总工期统一按“100日历天”填写。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8日。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含专家评审费)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设备采购、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及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项目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3)以上工作内容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设备采购、供货、保管、施工、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维护保修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本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①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上述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②施工单位: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5.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应满足:
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体合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8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800万元以上(含2800万元)类似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施工业绩是指10KV以上(含10KV)内外线接入工程,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接受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同时业绩满足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施工合同(或者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注:(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验收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9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3.10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交易平台;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9时00分,解密截止时间:系统默认的60分钟为解密时限,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解密时限,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综合评分),评定分离,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 开标说明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513-****8818。
11. 其他事项本工程投标保证金:300000元整。本工程可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掘港街道珠江路118号
邮 编:226400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1****9133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周春柳
电 话:136****9921
传 真: /
电子邮箱:****@qq.com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CA锁解密—资格审查评审—技术标评审—经济(投标报价)开标—经济(投标报价)评审—推荐不排序定标候选人—不排序定标候选人公示—资信(商务)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票决法定标)—推荐中标人—中标人公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一致 |
2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3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格式见第六章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 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 (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格式见第六章 |
3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4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5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上述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②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6 | 施工单位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施工单位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7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使用电子证书(必须本人签字),纸质注册证书无效。) |
8 | 拟 派 授 权 委 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均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3月份至 2024年5月份三个月里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
9 | 牵头单位企业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800万元以上(含 2800万元)类似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施工业绩是指10KV以上(含10KV)内外线接入工程,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接受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同时业绩满足上述要求】。 |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施工合同(或者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注:(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验收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10 | 拟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3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格式见第六章 |
11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 格式见第六章 |
12 | 信用承诺书 | 信用承诺书 | 格式见第六章 |
13 | 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有)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体合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 格式见第六章 |
备注 | 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资料要求,方可参加技术、经济(投标报价)及资信(商务)的定量评审。
2、技术标、经济标评审(100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方案设计文件: 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0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 52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设计文件 (35分) | 1.设计说明(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0-1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0-2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2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电力要求。(0-2分) |
2.技术方案(15分) | 1.总体布置(总平面设计)。(0-3分) 2.设计原则。(0-3分) 3.设计依据。(0-4分) 4.各专项工程设计方案。(0-5分) | ||
3.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 2.施工图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3分) | ||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 1.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0-1分) 2.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0-2分) | ||
5.经济分析(5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1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2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0-1分) 4.****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1分) | ||
注:方案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1.4-2分)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1.4-2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3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2.1-3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3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2.1-3分) | ||
注: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投标文件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对于评分项,单个评委若评分项低于计分标准的70%时,需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 |||
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外)中: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分。注:上述要求中同一类型证书或同一人员有多种类型证书只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以提供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计分依据,未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有效期的均不得计分。(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使用电子证书(必须本人签字),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注: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 |
4 | 工程业绩(1分)注: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计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800万元以上(含2800万元)类似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施工业绩是指10KV以上(含10KV)内外线接入工程,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接受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同时业绩满足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施工合同(或者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每提供一份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验收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
5 | 工程总承包报价 (52分) | 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2分) |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5%、96%、96.5%、97%。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52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6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