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蓉高速铁路**至**段******北第八批****动车所设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沪渝蓉高速铁路**至**段******北第八批****动车所设备)第二次招标于2024年5月6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5月29****中心 1005-08号开标机位开标,并于2024年5月29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000.00 | ****0000.00 | |
质量(如有)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2024年6月至工程结束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无 |
(二)DCS12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600.00 | ||
质量(如有)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2024年6月至工程结束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无 |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详见评标报告。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 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 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 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 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区**大道308号澜桥公馆7号楼15层
联系人:孟巍
电话(传真):027-****7497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街道**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
厦A座10-11层
联系人:李瑛强
电话(传真):139****2025
3.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局
地址:**省**市**区冶金大道11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27-****2008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委员会
地址:**省**市**区东一路17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
****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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