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设备改造)标包五(**市)澄清答疑通知(0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设备改造)标包五(**市)作如下澄清答疑:
问题1.1:关于招标文件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规定;
答复:详见澄清答疑通知(01)中的答复。
问题1.2:关于哪些设备需要制造商授权书的问题;
答复:详见澄清答疑通知(01)中的答复。
问题2:关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正偏离的界定;
答复:
1)可量化指标的正偏离界定详见澄清答疑通知(01)中的答复;
2)功能性技术参数属于非量化指标,因各品牌、型号产品参数及形态有所区别,不同品牌产品功能描述有所差异,投标人应结合自身产品情况自行决定正偏离参数选择,最终功能性参数是否优于产品参数满足****委员会确定。
问题3:关于招标文件中“应急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问题;
答复:本次招标要求应急服务能力(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的目的是为国家、省、市、县启动关于该区域预警响应或应急响应时中标人有能力提供及时的技术保障。
投标人只要在合理推断的情况下证明技术人员1小时内能够到达各区、****管理局,不对其提供的证明材料作限制:
如技术人员所****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或签订协议的第三方单位等所在地;证明到达各区、****管理局的交通方式可以是驾车、地铁、步行等。
例:****公司办公地点在A点(提供营业执照或租房合同等作证明),所投标包的其中一个区、****管理局在B点,A到B之间距离为2Km,导航显示A点到B点最快到达时间为5分钟(提供导航截图);到达所投标包其他区、****管理局的证明材料同理。
此类证明可以合理推断出技术人员1小时内能够到达各区、****管理局,则此类证明材料可以作为有效证明。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或理解与本次澄清答疑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答疑内容为准。
****公司:****
2024年5月31日
文件预览:
**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设备改造)标包五(**市)(第2次).GZTYDY
答疑文件.pdf
澄清答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