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政府批准,**市**区新桥镇田****联合社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幅)地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不动产 证书号 | 桂(2024)**市不动产权第****134号 桂(2024)**市不动产权第****135号 桂(2024)**市不动产权第****136号 桂(2024)**市不动产权第****137号 |
土地位置 | **市**区新桥镇田横村东侧 |
用地总面积(平方米) | 1550.05 |
出让宗地面积(平方米) | 1550.05 |
原土地用途 | 教育用地 |
出让后土地用途 | 仓储用地 |
出让年限 | 50年 |
建筑物高度控制(H) | H≤24米(H为楼高,下同) |
建筑密度(D) | 30%≤D≤65% |
容积率(F) | 1.0≤F≤2.5 |
绿地率(G) | G≤20% |
起始价(万元)) | 56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56 |
增价幅度(万元) | 5 |
其他建设要求 | 其他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局出具的《**市**区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玉福规设〔2023〕22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
挂牌时间:2024年6月21日9时至2024年7月1日10时。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16时30分。 |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包含但不限于既有建(构)筑物、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外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属联合购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
(二)申请人需提****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申请人在我市本级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1.存在欠缴**市本级土地出让价款及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的单位及个人;
2.因企业或个人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
三、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6万元整。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转入的路径退还,不计利息。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16时30分(以报名竞买人保证金实时到账为准。请考虑资金划转过程中各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充分预留时间)。
五、本次挂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具体数额按《挂牌交易文件》中“土地交易服务费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收取。土地交易服务费自挂牌交易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2****服务中心五****交易中心****办公室获取挂牌交易文件。
七、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21日9时至2024年6月28日16时30****服务中心五****交易中心****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4年6月28日16时30分前确认竞买资格。
八、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中心五****交易中心招拍挂大厅(**市玉东大道秀水北路2号);挂牌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时至2024年7月1日10时。
九、其他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五****交易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5-****398 联系人: 李女士
十一、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具体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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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1日